浙江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导,服从管理。
二、实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有关实验内容的实验指导书和教材,理解实验目的、原理和方法,未经预习或无故迟到者,指导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
四、进入实验室要穿实验服,不得在室内随便串走、饮食、乱扔杂物。不准搬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实验过程中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不得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
五、学生必须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实验,自己动手测定数据,认真做好实验原始记录并由带课老师签字,不得草率从事,实验后要独立完成实验报告,按时交任课老师,不得抄袭或臆造。
六、使用仪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实验指导人员报告。如违犯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增强学生的安全环保意识,按有关规定领用、存放和处理生化试剂,放射、剧毒物品,病菌,动物等实验用品。
八、实验完毕,应清理实验场地,并将仪器、工具等放还原位,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