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查看附件。
附件数据,原则上不予更改。
绩点百分制(即绩点成绩)=10乘以(前三年综合绩点)+45。
如有疑问,请于9月19日中午12点之前,电话至87951275,或到教11-442、440室咨询,过期无效。
机械工程学系
2010-9-18
附件1:07工业工程.xls
附件2:07机设.xls
附件3:07机械电子工程.xls
附件4:07机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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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数据,原则上不予更改。
绩点百分制(即绩点成绩)=10乘以(前三年综合绩点)+45。
如有疑问,请于9月19日中午12点之前,电话至87951275,或到教11-442、440室咨询,过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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