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建与教育事业融合行动试点工作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03-13浏览:10设置

为高质量推进高校党建“四个融合”行动,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就下属教工党支部中开展党建与教育事业融合行动试点工作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巩固深化“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建设成效,扎实推动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机械工程学科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任务。遴选确定2-3个教工党支部作为学院党建与教育事业融合试点单位,建设周期为8个月,总结形成工作案例和典型经验,适时向全院面上推广。

二、试点任务

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员工的作用。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突出政治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宣传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学习的“第一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党内主题教育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教育引导师生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发挥党支部铸魂育人作用,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任课教师深入挖掘提炼各门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发挥“课程思政”育人功能。

2.发挥政治把关作用。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对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及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做好把关。

3.推动本单位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力量组织、制度安排、资源整合、激励措施等方面,保障本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业务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和督促本单位教师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在及时发现和预防导学关系、科研诚信问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1.强化支委班子建设。“双带头人”落实到位,教师党支部书记做到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选拔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优秀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支部委员。加强支委队伍建设,明确职责范围、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和奖罚条件,增强支委成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严格规范各项制度和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相对固定时间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扎实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有年度工作计划,支部重要事项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四)践行为师生服务宗旨。

1.密切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定期分析师生的思想动态,保持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健全关怀帮扶机制,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积极开展服务、帮扶、慰问等活动。

2.切实为师生和基层办实事。坚守师生为本理念和党员宗旨,深入了解师生的所思所想所盼,主动服务师生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研究解决师生关切的问题。丰富服务载体,把党支部建成党员之家、师生之家,增强师生归属感获得感。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认定。参与申报的党支部按要求认真填写试点申报书(见附件)。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总结已有的优势和特色。2.分析当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3.针对性提出推动融合的对策和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202332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院党政办。由学院党政办牵头结合申报材料和申报党支部工作实际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报学院党委会审定。对入选的党支部,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二)试点建设。入选的党支部要按照试点申报书提出的举措,按计划、分步骤开展试点建设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进党支部建设成为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体系或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模式、方法及典型案例;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成果;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评估考核。20236月底,各试点党支部提交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学院将组织对试点党支部开展中期评估。202310月底,提交工作总结和成果汇报,学院将组织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在上级评优评先工作中优先推荐,并在全院进行推广。

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建“四个融合”行动试点的申报和建设工作。要统筹各种资源和力量,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相关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带动学院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为建设世界一流机械工程学科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党政办,联系人:张小平,办公地址:紫金港校区开物苑1-405,联系电话:0571-87951168,电子邮箱:xpzhang@zju.edu.cn

附件:党建与教育事业融合行动试点工作申报书.docx

中共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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