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16]6号)、《浙江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09]2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实验室设备安全工作小组研究讨论通过,对拟开展有偿服务的大型仪器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自2021年4月20日到2021年4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或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反映。
联系人:宣老师,联系电话:88208991
Email:xuanying@zju.edu.cn
联系人:潘善洪,联系电话:8795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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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机械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有偿服务平台新增仪器收费标准汇总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