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举办国际(双边)会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1-09-01浏览:2695设置

 

各位教师: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举办国际(包括双边和地区性)会议必须经过学校和教育部审批。如需申报2012年度自主举办和拟向国(境)外申办、承办和合办的国际(双边和地区性)会议计划,请填好附件中的《2012年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国际会议计划表》,于95日前向系里申报(已经报批的会议除外)。

联系人:王 芳 官

邮箱:wangfangguan@zju.edu.cn

 

机械系

201191



附件1:2012年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国际会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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