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拟录取研究生体检、政审及调档的通知

时间:2020-05-29浏览:497设置

按照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学籍在机械学院的2020级拟录取研究生请将体检报告及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表请于6月10日前寄送至我院。体检或政审结果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及政审通过后进入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

一、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请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二、政审与调档:

请依照《关于2020级研究生招生政审和调档的通知》(详见附件一),将政审表(附件二)于6月10前寄送至我院。若拟录取研究生为应届生,务必保证档案于9月10日前寄到,若为往届生,务必保证档案于6月30日前到。

三、体检表及政审表上交方式:

(一)外校同学请用顺丰EMS寄送

寄送地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机械工程学院教1-329张老师(收)

邮编:310027 联系电话:0571-87951522

(二)本校学生可于6月5日(下周五)15:00-16:30将体检表及政审表交至教一329。

附件一: 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政审和调档的通知.pdf

附件二: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政审表.doc

附件三: 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政审调档的函.pdf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