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系2014级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
2014级机械工程学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由机械工程学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进行。按照浙大发本【2010】128 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一、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
组长:谭建荣
副组长:杨灿军、王晓莹
成员:顾临怡、顾大强、贺永、王正肖、钟瑞明、项淑芳
二、各专业接收要求与办法
1. 各专业接收条件
A.有效学分不低于26分;
B.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0;
C.前置课程修读要求:微积分I/数学分析Ⅰ,微积分II、微积分III/数学分析Ⅱ,大学物理(甲)I/大学物理(乙)I,工程图学,工程训练。确认时,部分尚未考试的课应已在修读;因非主观原因,第一次选课未选上工程图学的同学,确认时应已在修读。
2. 预接收
预接收只面向类内学生。按拟接收总名额的120% (根据主修课程平均绩点排序从高到低选取)组织面试,根据面试综合排名录取预接收学生以达到专业容量的90%。面试综合排名:主修课程累计平均绩点80%+面试成绩20%,按学生综合排名及填报志愿确认专业。
3.正式接收
正式接收面向跨类学生和类内学生。已预接收的类内学生直接正式接收。各专业接收跨大类学生人数控制在专业容量的10%以内。筛选办法与预接收相同,同等条件下,跨类学生优先。
三、 主修专业确认容量安排:(根据本科生院的容量填写)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86人
机械电子工程61人
工业工程22人
四、 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程序
1. 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
2. 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审核;
3. 申请人参加面试进行筛选;
4. 确认结果予以公示;
5. 上报学校
五、咨询及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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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由机械工程学系本科生教育科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系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