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1、2015级普通博士生、2014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附件:2016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名单)名单如有遗漏,请发邮件至wfg@zju.edu.cn。
2、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信息录入: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录入相关信息,经导师、学科、院系审核后,将由学院导出考核结果。
以上事项于10月30日前完成,考核时间由各研究所另行通知。
三、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时间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9月份计起。
四、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
学校对品学兼优、潜能突出的博士生进行激励。每年11月底评选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有资格参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具体以秋学期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五、“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学院(系)界面--研究生科老师录入权限有:导师考核意见(导师本人有)、学科考核意见、学院(系)审核意见;学生界面:博士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学科负责人、学科考核小组教师工号查询:请登录学生本人财务系统--点击“新版财务查询”--点击“查询工号”)
2、学院(系)审核后:博士生不能再修改学生界面,如确需修改,需向学院(系)申请“驳回”,修改后再提交学院(系)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