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关于填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 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08-26浏览:54设置

各单位及各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已获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具体名单已发至各单位科研科),需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用户名和密码

请各位负责人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isis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即为您填写申请书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如您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邮件与科研院基础办联系( kjkzhx@163.com)

2.批准通知和填报说明

登陆系统后,请仔细阅读《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电子版文件,并以此作为负责人承担项目的证明材料。 请根据《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注意:非通讯评审意见)一栏的要求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如本学科有其他要求,请以学科的具体要求为准。

不同项目类型有不同的填报要求,请仔细阅读《资助计划书》第2页的填报说明,按各项目类型要求填写。 除无修改意见的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外,在计划书正文中,一般不能简单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

3.资金预算表

2015年新批项目的批准经费为直接经费,项目负责人填写直接经费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间接经费。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经费预算编制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

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设备费中不能列支通用设备(比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等),且一般不建议增加金额常规实验室水电费等将在间接费中列支,因此除特殊大型设备外,能源动力费一般为0

为了规范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有合作单位(浙江大学以外)且经费需外拨至该单位的项目,需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任务书》(见附件2)。此协议书暂时由负责人保管,在经费入账时,需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存档。

4.提交时间节点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我校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和报送计划书截止时间节点如下:

1) 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5910日中午12:00。在这一过程中,管理部门如对计划书内容有疑义,将会通知负责人重新提交修改版;

2) 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5917日中午12:00。基金委审核通过电子版(计划书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后,各负责人可以打印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学校留底),签字后交给学院/系科研科。

3) 请各学院科研科收齐本单位计划书纸质版后,在留底的一份封面上盖学院公章;到学校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六104-2),在预算说明书页盖财务部门公章;最后送交科研院基础与海外项目部(东三123)。科研科报送给科研院的最终截止时间为:2015923日中午12:00

 

科研院联系人: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 陈良

Emailkjccl@zju.edu.cn

电话:8898108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825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协)作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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