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批的通知

时间:2015-02-02浏览:4054设置

各有关科研人员:

动物实验对生物医学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随着动物保护运动的兴起,动物实验受到来自动物权利论和动物福利法的挑战。动物权利论主张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拥有天赋的生存权和自由权。科研工作者应以科学、认真、人道的态度来进行动物实验。

为维护实验动物福利伦理、规范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和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经学校批准,于20141223日成立了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学校实验动物中心。接受来自校内(含独立学院)及各附属医院涉及动物实验研究项目的伦理申请,不定期召开伦理审查会议,审查动物实验方案。

根据《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各类动物实验都应获得福利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开始。为配合我校师生申请2015年度国家自然基金,凡课题中涉及动物实验研究的,请自愿申报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我们将集中审核,截止时间为201532日(上交限制期),逾期不再受理。其他科研项目伦理审批不受此时间限制,随时可以申请。

申请表下载:学校办公网-----医学院----网页上找到实验动物中心

下载连接地址:http://www.lac.zju.edu.cn/downloadresource.html

                 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

                                  20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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