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械工程学院2015年度研究生经济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1-15浏览:4333设置

为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同时也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安心科研,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已提交过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登记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且存在实际需要的研究生于2015年1月19日(周一)下午5点之前,将填写好的《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点击下载),打印一式两份(严禁加页,可带附件),导师签署意见后交至教1-329闫小龙老师处,电子版发至zjujxxytw@163.com(有自动回复),学院将根据申请者的申报内容和家庭经济情况予以核定补助。注:申请补助金额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填写,具体补助金额由学院最后核定。
困难补助原则:
1.救病原则,如生病住院、家乡受灾;
2.孤儿、单亲、残疾人、父母重大疾病、多子(均在上学)、来源于国家认定的贫困地区或家庭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资助;
3.困难补助实行申报制,不申报者不予补助。
联系人:闫小龙 87951522
温馨提醒:请有需要但还未及时上交“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点击下载)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同学,请准备好相关材料与申请表一并交至教11-438闫小龙老师处。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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