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一、关于就业推荐表的使用
1.就业推荐表在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综合服务→表格下载),填写好后以班级为单位,经学院团委办公室加盖就业章方有效。就业中心网址http://www.career.zju.edu.cn。
2.就业推荐表原则上一人一份,特殊情况,须提出申请,请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审核。
3.就业推荐表盖章请至玉泉校区教11-438团委办公室办理。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1.根据《就业中心关于启用2015届毕业生电子协议书的通知》,2015届毕业生统一使用网上电子协议书,具体流程详见通知:http://me.zju.edu.cn:8087/chinese/display.php?newsId=11494。
办理时间:每周二、周四下午上班时间
办理地点:玉泉校区教11-438
三、关于报到证
1.《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浙江省教育厅签发,由学校具体负责发放的相关事宜。定向、在职、委培学生不发报到证。
2.研究生结业的,由学院在开具的就业报到证的备注栏内注明“结业生”。
3.就业方案为“出国”的毕业生,请在就业网下载《浙江大学毕业生出国留学登记表》,附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将材料交至学院团委后,方可开具回生源所在地的报到证。毕业生也可以在其他地方落实户口、档案接收(如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等),手续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
4.原则上按照《全国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就业协议书》开具报到证。开具报到证抬头的规则为:当用人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局签章同时具备时,开具的报到证抬头为后者;若只有用人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章(一般情况下当用人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和档案保管权时可以只有用人单位签章,否则都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则其为报到证抬头;未解决北京上海户口但工作地在北京上海的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证原则都开回生源所在地,报到证抬头一般为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生领取报到证后需到报到证抬头单位办理报到手续。毕业生要求开具的报到证抬头若与上述规则不符,请务必在上交就业三方时向学院团委说明。
5.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报到证,遗失后要求补发的,需先申请遗失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到档案中查报到证编号,再行补办。
四、关于户口、档案的转移
1.高校学生毕业后有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责任与义务。向学校申请保管户口和档案的,是指社会需求不足、毕业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该专业无用人单位向学校提出需求或需求不足,生源所在地(指市、县一级)没有需求或需求不足的;正在办理出国留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就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原则上按照报到证抬头寄送档案。
3.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各学院交学校机要通信服务中心负责转递,不得交毕业生自带。如果用人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直接与各学院联系。
4.学生凭就业通知书到学校保卫部集体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关于解除就业协议(即违约)的规定
1.毕业生要慎重签约。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模式中,学校尊重毕业生的个人意愿,但同时更应维护全体学生的整体利益。过高的违约率意味着应届毕业生有效就业机会的损失,也必将影响企事业单位对我校未来毕业生的评价和聘用意向。
2.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经学校盖章),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3.解约流程:要求办理解除就业协议手续的毕业生,从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下载《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交原签约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解除协议意见(或提供原单位的解约函作为附件)、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接收意见(或提供新单位的接收函作为附件)。
第一步:毕业生须凭《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原单位解约函(或已签署单位意见的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新单位录用函(或已签署单位意见的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个人情况说明及原三方到学院团委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步:学院将在两个星期内完成相关资料审核,经学院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对手续不全、材料有虚假、对学校声誉影响较大的违约申请,学院将不予同意或延期审核。
学院希望同学们在签约方面深思熟虑,不鼓励也不提倡学生随意解约,每名学生学院至多受理一次违约;原则上不受理签约后一个月内递交的违约申请。
六、就业“改派”的有关规定
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调整手续的受理范围是:毕业后两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等就业的毕业生。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调整手续。毕业生去办理就业调整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可从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上下载);2015届毕业生改派手续将由学院负责具体办理。
以上流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闫小龙老师进一步咨询。
联系电话0571-87951522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