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2-28浏览:1564设置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根据校团委要求,决定面向全系选拔优秀团员青年参加浙江大学2014年春夏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严格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要求,于3月上旬完成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要求:
政治信念坚定,思想积极上进,已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业成绩优秀(原则上成绩排名在专业前百分之五十),群众基础良好。
二、推优流程要求:
各团支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推荐,按支部总人数百分之十的比例确定名额。推荐对象应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3)以及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由团支书汇总填写《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附件2),并将附件2和附件3交至系团委,系团委初步审核并填写附件3中“院级团委审核推荐意见”一栏后再交由所在党支部书记审核(党支部副书记)。“推优”名单确定后,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3)中“党团组织意见”一栏,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各团支部党支部推荐过程中务必保证选拔未参加过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团员参加。
三、推优时间安排:
2月28日至3月6日:团支部推荐阶段
3月7日:系团委初步审核阶段
3月8日至3月9日:党支部审核阶段
四、上交方式:
纸质材料:请各班团支书收齐相关材料(附件3每人一式三份,附件2每个团支部一份)上交至教十一438办公室,截止时间3月6日中午12点)
电子材料:文件名统一为(XX专业XX班推优名单)(只交附件2即可)
研究生团支部书记发送至:437647698@qq.com
          本科生团支部书记发送至:zju_me@126.com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于同学:13735811239(研究生)
郑同学:15867116920(本科生)
 
 
 
 
         机械工程学系团委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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