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结题经费标记“★”号(横向项目不需标记,可直接填结题分配表办理) |
平时:由项目有关人员到科研院或人文社科院打结题证明,到计财处核算管理办(紫金港校区东六103-1室,电话:88981093)办理结题标记“★”。 | | 年底:由计财处核算管理办将未标记的上一年底前的科研项目清单,交科研院或人文社科院,由上述两个部门集中标识后交回计财处,由核算管理办集中办理结题标记“★”。 |
在计财处网站(cw.zju.edu.cn)上下载 “浙江大学科研项目结题分配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印章后,携带已标记“★”号的经费本(或一卡通) |
计财处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办理结题经费转科研预研基金分配手续 |
业务科室:计财处核算管理办
电 话:88981093
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
88206120(紫金港分中心) 87952053(玉泉分中心)
88273309(西溪分中心) 86971434(华家池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