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校科研院、学部的要求,现对2009-2011年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开展检查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结题项目还须进行会议验收并评选优秀,请负责人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验收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请于2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至 kyysy@zj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科研科。
机械工程学系科研科
201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