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系关于申报第七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时间:2011-10-19浏览:1133设置

本着“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促发展”的资助工作理念,学校自2005年起推出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 ( NSEP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支持以经济困难生为主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为经济困难学生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和实践能力搭建平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第七期NSEP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原则:

1、以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纲领性文件为精神核心。

2、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3、强调项目的实践性,侧重于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及完善资助的管理和教育的工作模式的调查研究。

二、项目申请事项:

1、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000-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00-2000元。

2、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经济困难生,或服务于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的学生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必须由至少一名教师参与指导。

   3、 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大学第六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书须有负责人签名,上交学系审核,经学系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汇总统一报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4、申请项目者应明确完成时限,要求重点项目在20125月底前完成,一般项目在20123月底前完成。要求撰写项目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并提供相应的实践活动图片等资料。

5、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118请在此日期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登记表(附件1上交至11438室,电子版压缩打包以“XX第七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申报材料”为格式命名,发送至zdjxxyz@zju.edu.cn

5、获奖项目的负责人和参加人(限5人)记第二课堂学分0.5-3分(详见《关于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规定》)。

 

 

附件:

1、《浙江大学NSEP登记

2、《第七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申报书 

 

 

 

机械工程学系团委

20111018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