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生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9-14浏览:1271设置

 

各本科行政班级:

 

   为做好新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生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生实行按年度申请、登记制。

1重新登记。所有已经确认的经济困难生,需填写《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经济困难生认定表》(一式一份),进行重新登记,更新相关资料。

2新申请。需要新申请经济困难生的同学,需填写《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经济困难生认定表》(一式一份),同时递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复印件一份(由村或社区及以上单位出具证明,必须盖乡、镇或街道一级行政公章,递交时需交验原件)。

3)因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等原因不需要继续申请经济困难生及相关资助的,需本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签字确认后上交相关材料。

 

2、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严禁弄虚作假。

 

3班主任指导,班长、学生代表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困难生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学生总人数的10%

 

4班级申报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班级评议小组对本班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讨论确定初评等级及陈述理由,由班长填写后交由班主任签字。

 

5以班级为单位将《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经济困难生汇总表(班级)》和《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经济困难生登记表》汇总。纸质表格于916上交至玉泉教11-438室,电子表格打包发送至zdjxxyz@zju.edu.cn(以收到回复为准)

 

6、联系人:杨铮老师,87951522  13858107949

 

对经济困难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整个资助工作的基础。各班级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深入了解情况,把真正困难的同学列入名单。

 

附件1:《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附件2:《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经济困难生汇总表(班级)》

 

 

 

 

机械工程学系

201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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