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系党委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党内推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5-06浏览:2132设置

机械系各党支部:

为巩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努力营造“讲党性、讲信念、讲传统,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的浓厚氛围,激发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校我系实现新的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结合校党委通知要求,系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就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为我系党委领导下的各研究生、本科生、教工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就读或工作于机械系的中共正式党员。
本次评比拟评选表彰系级先进党支部6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其中: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10个)。
二、评比条件
1. 先进党支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五是师生反映好。坚持群众路线,党群关系密切。党支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2. 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弘扬求是创新优良校风,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努力建设大学文化。学生党员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的,还应符合《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办法(试行)》(党委发〔2006〕36号)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三、评选程序
1、5月10日前,各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对照评比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推荐名单,其中每个支部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数不超过2个。同时填写《机械工程学系先进党支部登记表》(见附件1),《机械工程学系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见附件2)
2、5月15日前,机械系党委、党总支和师生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风采展示、评委评审等方式,对先进党支部候选单位、优秀共产党员员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表彰初步名单。
3、5月16日—18日,在全系范围内对拟表彰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
4、为评选产生的2010~2011学年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颁发证书和奖励,系党委正式发文表彰。
5、系党委将在其中推荐若干参评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四、材料报送
以每个党支部为单位,务必于5月10日之前将推荐材料(打包并注明“××党支部推优材料”)教职工党支部请发送到lyao@zju.edu.cn,书面材料交教11-439室姚老师处;学生党支部请发送到cmee_ph@zju.edu.cn(已收到自动回复邮件为准),书面材料交至教十一438室项老师处。
 
 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实事求是、严格考察,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创先争优”承诺,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展好推荐和评选工作。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系党委
2011年5月5日


附件1:机械工程学系先进党支部登记表  
附件2:机械工程学系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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