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接受2011-2012学年高校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
2010-10-13 09:02:13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及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2011-2012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接受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
申报接受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的学科,教育部要求是: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申报导师应为上述学科的在职博士生导师,并能够为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完成规定任务提供所需的实验设施和工作条件、有主持承担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科研项目的方可申请接受。
2、接受一般访问学者
申报接受一般访问学者的要求:一般应是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点的教授、有科研项目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可以申请接受。
访问学者的培养实行导师制,访问学者在导师的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协助指导研究生,参加编写教材或其他教学工作(临床类访问学者可参加部分医疗工作),访学期限一般为一年。指导教师津贴标准为:每位访问学者指导费3000元/年;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另发科研补贴2000元/年。
需要申报的教师请下载申报表(见附件)填写,然后由各院、系按学科专业代码从小号到大号编排后于10月30日前发送到Email:wlf@zju.edu.cn),以便学校汇总并及时报教育部审批。
附件:
人事处
201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