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保卫处未通过审核以及尚未开出户口迁移证的同学,按以下通知办理:
户籍迁户手续的办事地点:玉泉七舍南侧,保卫处101室。
户籍迁户手续的办事流程:
一、户口迁回原籍
1. 家庭户口薄复印件(地址页)
2. 报到证
3. 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迁往单位
- 报到证
- 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户口迁往北京或上海
- 进北京或上海的毕业生接收函(注:本人需向单位问清具体户口落户地址)
- 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录取研究生
- 录取通知书
- 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已领到户口迁移证的同学,如需更改地址的,提交的材料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