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生申请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的通知

时间:2010-05-04浏览:613设置

各学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期资助工作的具体安排,2010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的申请工作将于日前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的条件请参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见附件)第六部分第3、4、6条。第2条所讲的20%减免,不需要申请。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
(1)4月30日前,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2009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交所在学院(系);
(2)5月7日前,学院(系)审核,将材料签署意见后报学工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除符合《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的减免外,各学院(系)学生困难性的减免由各学院本科生困难补助经费开支。减免名单由各学院(系)报学工部备案(学院统一使用临时困难补助发放清单)。各学院(系)应督促获得校内无息借款减免补助的同学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
(2)学校将集中时间还校内无息借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3)在毕业前无法还清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可以在毕业后三年还清,不计利息,但需要填写《浙江大学学校无息借款还款确认书》(见学工部网站)。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第七款。
(4)最终学院(系)报送学工部的资料有三项:电子版的汇总表,书面的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表。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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