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0-04-15浏览:1229设置

 

为进一步开展典型教育活动,在青年学生中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道德与个人修养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三、评选条件
1.近三年来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学院(系)、学园推荐
各学院(系)、学园在做好广泛发动和集体推荐工作的基础上,推荐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本、研各一人),于420日前将申请表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学工部、研工部。
请同学们积极报名参加,于4月19日之前将个人申请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发送至cmee_fx@zju.edu.cn
第二阶段:学校评审
由学工部、研工部组织评审团根据预备人选推荐材料讨论确定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单(15至20人),于4月21日——4月23日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宣传阵地,展示候选人事迹,并组织师生开展投票活动。最终根据候选人事迹并结合师生投票结果,由评审团评选出首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
第三阶段:荣誉表彰
举行首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表彰大会,向获得“首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从中产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推荐人选。
第四阶段:事迹报告会
举办全校首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向全校师生展示优秀学子风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0年4月14日

 



附件1:“首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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