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流程(硕博通用)
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文件和规定:
学校文件: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浙江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及结果处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暂行办法》
学院文件: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相关规定》(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硕转博以硕士入学时间为准)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相关规定》(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硕转博以硕士入学时间为准)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工作暂行规定》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预审工作暂行规定》
(本流程涉及环节较多,建议打印后详细阅读)
学位申请答辩流程
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学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中自查:https://yjsy.zju.edu.cn)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个人学习计划、课程学分、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进展、科研成果、专业学位加实践报告等),成绩合格,符合创新成果要求(出口条件),完成学位论文,方可申请论文送审、答辩。
学位申请各环节均需要学生本人在系统(https://yjsy.zju.edu.cn)内填报,同时提供相应纸质材料到研究生科,两者经审核核对无误后,方可系统内审核通过。
学位申请流程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申请学位的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https://yjsy.zju.edu.cn)中自查。根据培养方案要求,检查“学习计划”、“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进展”(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科研成果”、“专业实践”(专业学位硕博士)栏目,如学院已审核通过则无需重复提交材料。但如有未通过的环节,同学需首先在系统内补充完整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打印相关表格,导师或研究所签字后交研究生科(开物苑1-403)审核。
1.“培养”模块
(1)完成“个人学习计划”子模块:确认个人学习计划是否满足专业培养(以新系统中的培养方案为准)要求,并在系统中提交个人学习计划,请导师审核通过;【特别提醒】:总体原则为修读过且以获得学分的课程必须列入个人学习计划,未修读课程不要列入!
(2)完成“培养过程”各子模块,包括: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
①【读书报告】所有研究生需按培养类型完成规定篇数读书报告,并录入“读书报告”模块(硕士4篇,普博6篇,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直博10篇),并导出存档页请导师签字后交至学院研究生科(硕士由班长统一收集);
②【开题报告】所有研究生需在“开题报告”模块录入相关内容,参加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并导出存档页请导师签字后交至学院研究生科(硕士由班长统一收集);
③【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需在“中期考核”模块录入相关内容,导师需明确给出考核结果意见并签字确认,由系所统一收齐交至学院研究生科,硕士研究生参照执行(硕士由班长统一收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1《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24年10月修订)》;
④【论文中期进展】硕士研究生需在“论文中期进展”模块录入相关内容,并导出后请导师签字后交至学院研究生科(硕士由班长统一收集);
⑤【专业实践】专业学位硕士/博士需完成专业实践环节(专业实践证明及报告硕士由班长统一收集),系统内先录入“专业实践-实践安排”(可发起多条),再录入“专业实践-实践报告”(只能发起一条,将导师签字、企业盖章的扫描件+总结报告合并为一个PDF上传),2022级及之前入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完成要求详见附件10《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相关附件》;
2.“科研”模块
所有研究生需准确录入申请学位所需的“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全部信息,包括已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尚未发表的需录用证明原件;被EI、SCI、ISTP等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及复印件(可在浙大图书馆查新工作站获取);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原件及复印件等,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学院研究生科。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材料内应能够体现作者排序、单位排序、期刊名称、录用时间等相关信息,如涉及到影响因子认定,需标注或提供影响因子证明;(已发表的期刊成果可提供图书馆查新工作站的检索证明,已录用但未发表的期刊成果提供录用通知及有作者排序的文章首页,并导师签字,已授权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
硕士研究生需将录入的科研成果证明纸质版材料交班长汇总,由班长交学院研究生科。说明:如科研成果没有录入、审核,在学位申请书打印的时候无法显示出来。由班长统计并于每年12月20日左右填写《XXXX级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汇总表》(研究生科发起的在线表格)。如需修改论文题目,请发邮件至jxyjs@zju.edu.cn说明,邮件主题“学号+姓名+XXXX级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更新”。
每位博士研究生需在申请预答辩前,自行将录入的科研成果证明纸质版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尚未发表的需录用证明原件;被EI、SCI、ISTP等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及复印件(可在浙大图书馆查新工作站获取);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原件及复印件等),读书报告存档页(导师签字)、开题报告存档页(导师签字)连同《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一齐交至学院研究生科(开物苑1-403)。
【特别提醒】
非学位论文内容的科研成果请不要录入,若会议论文被EI收录请填报在期刊文章栏目。科研成果仅审核系统内填报“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期刊成果和专利成果,期刊级别限填SCI、EI、一级(人事处一级)、核心(CSCD核心库)、其他(工学部补充期刊)几类。项目、专利等按照系统要求及研究生科通知填报。
科研成果证明纸质材料需与系统内填报的一致,且与学位论文相关,并填写与学位论文相关章节“第几章”,上传必要的原文或网络地址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也无法审核。收到纸质材料,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系统内审核。
若科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导师组成员,请提前确认其是否已登记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若无,则须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审核登记表》(附件12),交至学院研究生科审核。
二、“预答辩”模块(仅供博士生参照执行,硕士生为所内预审环节)
在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博士生需完成预答辩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1.预答辩申请提交要求
(1)提交材料
在申请预答辩时,需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科(开物苑1-403):
①《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1份;
②与系统提交一致的科研成果证明纸质版材料(已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尚未发表的录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邮件录用证明需导师签名;被EI、SCI、ISTP等收录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复印件);
③读书报告存档页(导师签字,普博6篇,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直博10篇)
④开题报告存档页(导师签字,1份)
(2)提交时间
季度 | 预答辩递交截止时间 |
第一季度 | 1月8日前 |
第二季度 | 4月8日前 |
第三季度 | 7月8日前 |
第四季度 | 10月8日前 |
(3)组织要求
预答辩委员会由具有博导资格的副教授以上同行专家3-4人组成,名单由审核小组确定并报研究生科备案,导师(组)可参加预答辩但不作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
博士研究生应在预答辩前5天将博士学位论文送达预答辩专家评阅;预答辩时,每位预答辩委员会专家应书面给出论文修改意见,填写《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意见表》(附件3,每位专家1份);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根据预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
修改完成后,由相关专家对修改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如预答辩表决存在“基本通过”的,学生需对论文认真修改,并由学位论文质量审核小组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匿名评阅。如预答辩表决存在“不通过”的,学生在认真修改论文后需重新申请预答辩。
2.预答辩完成要求
(1)提交材料
预答辩完成后,请及时在新系统中“预答辩”模块录入预答辩相关信息,并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科(开物苑1-403),未通过预答辩的同学也请联系研究生科告知结果:
①《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表》(附件2)1份(预答辩前,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不含导师)需经学位论文审核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预答辩后,申请人需填写答辩评定结果并请学位论文审核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
②《机械工程学院预答辩专家意见表》(附件3)
③《机械工程学院预答辩结果评定表决票》(申请预答辩时从研究生科领取)
④《机械工程学院答辩酬金表》(需导师签字,需专家本人签字,非校内专家需标注发放酬金信息,附件4)
(2)完成时间
预答辩最晚要求于申请当月的20日前完成。
预答辩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9《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工作暂行规定》
【各系所学位论文审核小组负责人】
研究所(系) | 学位论文审核小组负责人联系方式 |
制造系 | 制造所:何闻(开物苑3幢240室) |
航空所:宋小文(开物苑3幢442室) | |
机电系 | 李德骏(开物苑4幢420室) |
设计工程研究所 | 张树有(开物苑1幢305室) |
机械设计研究所 | 王林翔(开物苑2幢421室) |
三、“预审”模块(仅供硕士生参照执行,博士生为预答辩环节)
在学位论文送审之前,硕士生需完成预答辩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
在申请预审时,需完成以下环节:
①将论文题目报给班长,由班长统计并于每年12月20日左右填写《XX级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汇总表》(在线表格);
②与系统提交一致的科研成果证明纸质版材料(发表(含录用)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全部信息,同时将录入的科研成果证明纸质版材料交班长汇总,由班长交学院研究生科)。
(2)预审完成时间
季度 | 预审截止时间 |
第一季度 | 2月10日前 |
第二季度 | 5月10日前 |
第三季度 | 8月10日前 |
第四季度 | 11月10日前 |
(3)各研究所联系方式
学位论文在正式送审前,需先通过各研究所学位论文质量审核小组组织的预审。预审工作具体由各学科点的秘书负责实施,联系方式如下:
研究所(系) | 秘书联系方式 |
制造系 | 制造所:董彩凤ipe@zju.edu.cn 87951145 |
航空所:刘健英liujianying@zju.edu.cn | |
机电系 | 金旭:jinxu@zju.edu.cn 87952274 |
设计工程研究所 | 李瑞森:lrs123@zju.edu.cn |
机械设计研究所 | 余跃:yuyuezju@163.com |
预审完成后,请及时在新系统中“预答辩”模块录入预答辩相关信息(按预审信息录入即可,专家可写匿名),否则无法送审。
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答辩、毕业离校流程也可详见每年“院网-论文答辩”板块通知(每年11月底-12月初院网更新)
四、学位论文送审
1.学位申请网上确认
(1)系统录入
硕士研究生通过所内预审(各研究所预审联系方式附后)后,博士研究生完成预答辩环节后,需完成学位申请“上报信息录入”中全部内容。
①核对系统内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其中,姓名拼音出现在英文学位证书上,要求:标准格式样板:张三(Zhang San)、张三三(Zhang Sansan)、欧阳文(Ouyang Wen)、欧阳文文(Ouyang Wenwen),具体可参照《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如不正确,请进行修改。如学生本人无法在系统内修改,则可发邮件到研究生科提醒修改,并在答辩结束后,自行检查是否正确,以免影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信息。
注:我院所有专业均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授予学位(如系统显示为“否”,正常提交即可,学院审核时会在后台进行修改)。
②个人信息中政治面貌要修改的请汇总给班级党支部书记,再由支部书记统一发给学院团委金娟霞老师, jinjx@zju.edu.cn;
③去向按实际填写,未确定的就填写未确定,否则无法送审。
(2)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请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附件5)。
(3)完成“提交学位论文”信息录入。论文信息的相关内容,是平台送审的全部依据,请务必认真对待,准确填写如创新点、关键词等内容;“论文答辩相关信息录入”:录入“学位论文题目”、“学位论文主要创新成果”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是后续打印“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学位申请表”等所必需的,须按规定的要求录入才能打印出相应的表格),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千万不要漏填;
完成学位论文上传,请导师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https://yjsy.zju.edu.cn)中审核确认,请确保上传论文为已定稿的送审匿名论文。匿名论文需隐去论文中作者及导师所有信息。此环节上传学位论文后,可下载自动生成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注:摘要需在文本框录入,同时上传文本文件,否则无法送审论文!)。
【特别提醒】:论文信息中填报模块中,“论文研究方向”非常重要,是平台送审时,与评审专家进行匹配时的重要依据,尽量准确,不要太窄或太宽泛。摘要和创新点部分也是专家评论文的重要部分。一个研究方向最多12个字,最多两个研究方向,以中文分号分隔,总数不超过25个字。
前述信息是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学位授予报库信息的一部分,且审核通过后不能进行修改。如录入不准确,将对国家证书认证等造成不良影响,请仔细核,尤其对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籍贯等重要个人信息。
(4)完成“学位论文查重”。系统内可使用免费查重次数共3次。原则上,系统内显示重复率超过5%的需导师审核不通过后进行修改(如因本人文献引用过高导致重复率高于5%但不高于8%,对论文仔细修改后,经导师同意,提交《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情况说明》(附件13)后方可送审)。导师确认系统内为终版送审匿名版论文后点击确认,学位论文才能进入送审环节。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办理离校时上传非匿名终稿。在这两个时间段之间,学位论文可持续完善。
【特别提醒】:此初稿在查重和导师确认之前可多次上传。若导师不小心点击确认,在学院未确认时导师可再次点击撤销或不通过,学生可再次上传。待上传可以查重的初稿后,学生点击“确定查重”按钮,大约30分钟内收到查重报告(如一天内未收到报告,请将情况说明发邮件至研究生科老师),学生和导师查看查重报告。
提醒:请正确理解和利用学位论文查重的检测结果:
系统内仅显示总体查重率。检测结果仅供参考,是否存在写作规范问题,是否需要作相应修改,请导师、论文作者仔细查看查重报告后核查判断。
没有具体的重复文字不能超过多少的比例规定,不能片面理解重复文字的比例问题。核心内容,如一张图表、一个公式、几个数据抄袭或造假,就是严重的学术不端。相反,合理的、标注明确的文献引用,在学位论文中是允许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即使已发表成果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也请仔细考虑相关内容如何有机地融入学位论文中,以便保持学位论文的系统性和逻辑性。
如查重报告有乱码,请在页面空白处点击鼠标右键,编码选择utf-8编码。
(5)学位申请网上确认截止时间(学位申请书落款时间不得晚于该时间)
季度 | 网上确认截止时间 |
第一季度 | 博士:1月25日前,硕士:2月15日前 |
第二季度 | 博士:4月25日前,硕士:5月15日前 |
第三季度 | 博士:7月25日前,硕士:8月15日前 |
第四季度 | 博士:10月25日前,硕士:11月15日前 |
2.学位论文送审提交材料
研究生完成学位申请网上确认后,导出《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单面打印,交至学院研究生科(开物苑1-403)。
(1)导出时查看格式是否正常,导出的已有的文字内容不可修改;
(2)不留空白,没有的栏目就写“无”;
(3)粘贴彩色一寸照片;
(4)仔细查看课程成绩页和成果页内容;
(5)完成本人、导师及党组织意见签署,其中“导师意见”导师填写,“党组织意见”德育导师或党支部书记填写;
注:此份材料将归入个人档案及校档案馆,请认真严肃对待。
论文送审后请关注钉钉消息,如有问题将通过钉钉沟通。
【特别提醒】:所有需论文送审的研究生,只要系统中所有环节和最后“学院确认”均亮“绿灯”,即表示论文已送审,论文评阅意见可自行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中查看。专家返回评阅意见大概需两周左右的时间,如两周后仍无意见反馈,可钉钉咨询学院研究生科刘子琦老师。

(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需完成专业实践环节)
五、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根据《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文件规定,论文全部隐名评阅。评阅按照研究方向匹配相关专家,请认真仔细凝练研究方向的描述,用中文分号隔开。
1.【特别提醒】
(1)实行隐名评阅的学位论文全文不得出现导师、作者及其它有可能辨认出论文作者来源的字样。
(2)有科研成果发表的,建议加上以下一段话“因学位论文匿名评阅需要,以下成果中涉及作者姓名、论文题目等的相关内容已省略”,并将成果以以下方式列出,建议包含以下简要信息:“以第几作者、在何期刊、何时发表、检索类型、影响因子”等。
(3)个人发表成果部分,请谨慎填写,风评不好的期刊不建议出现。
(4)参与科研项目情况也请和导师协商后,谨慎填写。
(5)隐名评阅均采用网上评阅形式,所以,务必确保系统内上传的是匿名送审终稿。即使送审终版论文上传页面显示“上传成功”,也请务必下载下来再次查看并确认系统内论文是否是终版。送审论文及论文信息(含题目、关键词、研究方向)均以系统内为准。
(6)评阅结果如有1个大修改或两个C小修改的意见,修改时间硕士不少于30天,博士不少于90天。学生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附件6/7),经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评阅。
(7)评阅结果如出现学位申请终止的情况,则一般应在专家意见反馈之日起3个月后申请学位论文重新评阅,并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重新启动学位申请程序。
2.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
季度 | 答辩确认截止时间 |
第一季度 | 3月10日前 |
第二季度 | 6月10日前 |
第三季度 | 9月10日前 |
第四季度 | 12月10日前 |
注:因考虑学校寒暑假因素,答辩截止时间可延至3月20日及9月20日前完成。
3.确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前的其他信息
(1)新华社毕业照(学信网)信息采集(学院研究生科)
自2010年起,凡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必须完成新华社毕业照信息采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校对工作,否则将无法制作毕业证书。
(2)确认还款信息(学院团委或研工)
有贷款的同学,请先去银行确认还款信息,将还款确认书交学院团委辅导员。银行系统与学校系统信息同步存在延迟,请务必在送审前完成相关还款处理。未进行还款处理的将不能打印毕业证书。各类贷款还款相关问题可咨询团委或研究生院研工部。
六、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自行到“研究生信息管理新系统(https://yjsy.zju.edu.cn)”查询评阅返回结果,根据论文评阅意见,申请人原则上修改时间不少于5天。评阅总评结果判定为允许答辩的,进入答辩程序。研究所或导师需在规定日期前安排并完成答辩。
有以下情况的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以下简称集中答辩),需参加集中答辩的同学,请钉钉搜索群号:33435506(详见院网通知:《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集中答辩须知》http://me.zju.edu.cn/meoffice/2023/1127/c6445a2830905/page.htm),根据群文件的要求进行答辩准备:
(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经专家评阅复审通过的研究生;
(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经过学术观点分歧申述通过的研究生;
(三)“总体等级评价”有2份及以上为“C(一般)”的研究生;
(四)超过基本修业年限6个月(不含6个月)至1年(含1年)且“总体等级评价”无“A(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五)超过基本修业年限1年(不含1年)且“总体等级评价”无2份及以上“A(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六)超过基本修业年限1年(不含1年)至3年(含3年)且“总体等级评价”无“A(优秀)”的博士研究生;
(七)超过基本修业年限3年(不含3年)且“总体等级评价”无2份及以上“A(优秀)”的博士研究生;
(八)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申请人。
1.答辩前准备
(1)由研究生本人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完成答辩准备信息,包括:
①由导师初定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在系统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其中,专家职称为:教授、副教授、研究员(百人计划)等,不要选高级。企业专家的职称为:高工、教授级高工等);
②输入答辩时间、答辩地点,这部分系统将会在研究院网站公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本人应当以海报形式公示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和答辩时间、地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除涉密论文以外,应在校内以公开方式进行,特殊情况需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2)研究生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主要审核“答辩专家组成员”是否符合要求,详见【特别提醒】),找导师签字后提交研究生科。研究生科审核无误后,发放评阅书(电子版)、已盖章的答辩表决票、已盖章的2份学位申请书,准备答辩。(注:答辩表决票同意画“○”,不同意画“×”,画“√”为废票;)。
【特别提醒】
(1)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当由不少于5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校外相关学科或行业领域的专家不少于 2人。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须至少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交叉学科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应选聘1-2 名所涉交叉学科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者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
(2)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当由不少于3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校外相关学科或行业领域的专家参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须至少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教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
(3)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含导师组成员)、已退休且不再指导研究生的教师可列席,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4)答辩委员会设秘书 1 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
(5)答辩委员会酬金:硕士:200-500元/人,博士:300-800/人,记录员酬金:硕士50-100元/人,博士100-150元/人。
答辩需要的其他表格详见文末附件8《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及答辩相关表格及文件》。
2.答辩组织及要求
答辩前,答辩秘书组织收集答辩材料,并根据答辩专家要求必要时将相关材料提前发给专家评阅。
(1)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从研究生科领取,最后一页需答辩后由答辩主席签字);
(2)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从研究生科领取,盖章有效,待专家确定后按专家人次发放,不可涂改);
(3)评阅意见书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从研究生科领取,纸质版由答辩学生按需提供,全部评阅意见书均需打印,含重评、增评等);
(4)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由答辩学生按需提供);
(5)答辩记录表(由答辩学生系统下载)
(6)其他答辩委员会要求的材料。如答辩决议文稿,请务必按照规范要求拟定,按照不同学位类别及层次模板如下:
学术硕士:论文结构合理、条理清晰,表明作者掌握了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答辩过程表述清楚,回答问题正确。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全票(?票)同意***同学通过论文答辩,同意毕业,同意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专业硕士:论文结构合理、条理清晰,表明作者掌握了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答辩过程表述清楚,回答问题正确。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全票(?票)同意***同学通过论文答辩,同意毕业,同意授予机械硕士学位。
学术博士:论文结构合理、条理清晰,表明作者掌握了本学科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达到了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答辩过程表述清楚,回答问题正确。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全票(?票)同意***同学通过论文答辩,同意毕业,同意授予工学博士学位。
专业博士:论文结构合理、条理清晰,表明作者掌握了本学科坚实全面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达到了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答辩过程表述清楚,回答问题正确。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全票(?票)同意***同学通过论文答辩,同意毕业,同意授予机械博士学位。
答辩采用PPT形式汇报,原则上,硕士研究生汇报不少于15分钟,博士研究生汇报不少于25分钟。具体程序按照答辩委员会要求及答辩秘书通知执行。
3.答辩有关规定【重点提醒】:
(1)答辩专家、答辩秘书人员要求,务必查看文件规定,否则可能因不符合规定导致答辩无效。
【特别提醒】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交叉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选聘1-2 名所涉交叉学科的专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简单讲,学位论文封面指导教师及首页答辩专家不能重复。
(2)答辩过程必须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根据评审要素进行答辩;必须将评阅书在答辩委员中传阅,并将评阅书中的建议和意见向答辩者提出,要求答辩人回答和解释清楚。
(3)答辩委员会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相关学位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答辩方为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有效。
4.答辩结果录入
答辩结束后,学生需尽快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新系统(https://yjsy.zju.edu.cn)”,录入答辩结果(用公共账号登录:用户名25ms01,密码Jxyjs@888,不要用浙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答辩后如有需要,可以到学校研究生院设置的“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研究生科不再开具该证明。具体地址如下:
紫金港校区: 周一至周四:8:30-12:00、13:00-17:00 ;周五:8:30-12:00、13:00-15:00 (节假日除外);(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88981563);
玉泉校区: 周一至周五:13:00-16:00 (节假日除外);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玉泉校区代办点(行政楼129室,87951912)。
七、答辩材料提交
答辩结束后三天内,研究生本人按照以下顺序尽快递交材料到学院研究生科(1-5缺一不可,6和8可定稿后提交):
注:所有答辩材料(如缺模板,详见附件8)均须用钢笔认真填写或计算机打印,签名处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不得涂改。
(1)学位申请书2份(最后一页的答辩结果可打印后,答辩主席再手写签名;单面打印)
(2)论文评阅书一套(单面打印)
(3)答辩记录表1份
(4)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5-7张
(5)独创性声明+版权声明(在同一页)1份
(6)浙江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需导师签字)
(7)发表论文复印件(已审核过的不用再重复上交,如有新增的,按照送审前填报科技成果的要求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进行审核)
(8)打印定稿的博士学位论文1本,交到学院研究生科,论文将被送往不同的单位收藏,请务必认真对待。论文扉页、独创性声明等标注有作者和导师签名栏的地方,请务必手写签名;隐名评阅的论文评阅人处填写“隐名评阅”。相应的有签名页需扫描,并将扫描页替换到的具名定稿论文中相应位置。
(9)若因保密需要,学位论文需要暂缓公开的,请填写提交《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8内)和证明材料(如需要暂缓公开的说明或有暂缓公开要求的合同书等)。
论文终稿确认:预计当月中旬,待通过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上传具名定稿论文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请导师审核,完成终稿确认。论文终稿必须与终版论文一致,包括含有学生本人、导师签名页及论文内独创性声明的签名页。预计在授予学位后2个月内公开在知网及万方等规定平台。
八、离校手续
1.终稿论文上传:经“机械学科学位委员会会议”评审后(会议时间请及时与研究生办公室咨询),登陆本人“研究生管理信息新系统”,上传论文(终稿)并请导师再次确认;
2.网上电子离校手续网址为:校务服务系统(http://xwfw.zju.edu.cn),在应用中心模块申请电子离校,请导师审核后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该系统有相关的学生操作演示和导师操作演示,或可查看《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手册》。
3.“图书馆”:一般应至图书馆办理还书、缴清欠款等相关手续。
4.“学院资料室”:(研究生提交论文终稿要求:文件命名规范:学号-姓名-论文题目.pdf,提交的终稿学位论文封面页、第一、第二、第三页信息要完整,签名要完整(中文、英文、独创性申明三页都须签名))
(1)硕士生学位论文统一传至坚果云邮箱,地址如下:https://workspace.jianguoyun.com/inbox/collect/8498e98957ee4b5db52005d2e1b278c2/submit

(2)博士生学位论文统一传至坚果云邮箱,地址如下:https://send2me.cn/WpTerwGC/RNCnbdzasFhwTw

(3)博士生还需上交学位论文1本到学院研究生科(开物苑1-403,送北京存档用),可以办理电子离校单的“学院资料室“这一项,具体要求如下:
按《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要求双面打印,统一白色封面,书脊上注明论文题目、专业、姓名、学校。
5.“导师审核”:导师需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在离校环节中确认通过。
6.“户口迁移”:可前往7舍户籍科办理,可凭报到证或毕业证复印件办理。
7.“学院党委、团委”:《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党员已转移党组织关系后会通过。党组织关系转移 应该是要填写一份问卷,填写好党组织关系转出的抬头等;团组织关系转移的话,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转出,填写好转出的团支部,具体的可以咨询自己的团支书,或咨询学院辅导员。对于部分思政关系、组织生活在工程师学院等单位的同学,请直接联系这些单位的负责老师/辅导员进行审核。
8.“学院研究生科”:其他环节审核通过后半小时,会自动通过。如未显示通过,请先检查是否完成调查问卷,一般完成调查问卷后,刷新后会显示为通过。
9.《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与《个人体检报告》
《毕业生登记表》: 每年3月、6月研究生毕业人数较多,由班长统一领取后发放,其余时段毕业的零散研究生可在答辩后直接到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具体要求及下载链接如下:http://www.cse.zj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5e/fc/f68227bb4e7693dcebf8ee8a3a70/2e3112ba-177f-4216-8f05-b9351e75b945.pdf。
(1)填写注意事项:一定要用钢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封面上(学校一栏上方)写上学号,贴上照片(不得缺少),自我鉴定务必详写;
(2)表内“导师鉴定”由导师填写;
(3)“院系鉴定”“学校意见”栏由学院统一处理。
《个人体检报告》:携带个人身份证、一寸照,自行前往校医院体检中心进行毕业生体检,完成体检之后会得到《个人体检报告》。
上交程序:《毕业生登记表》完成本人需填部分及导师鉴定部分;完成毕业生体检获得《个人体检报告》→交给班长,请班长点齐按学号顺序排好后交研究生辅导员。(已经提交过的班级和个人不用重复填写)
10.如还有问题,请咨询校务网或离校单系统的负责单位,联系电话87951669供参考。

九、证书领取(学院研究生科)
申请学位当月(3、6、9、12月)30日后凭单张的打印的本人签字的离校单、学生证,到研究生科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其中,机电系的毕业生还需另交一份离所单,设计工程研究所的毕业生需要在电子离校单上加盖所长印章或签名。
毕业研究生应有1份中文毕业证,1份中文学位证,1份英文学位证。领取时请勿遗漏,并注意核实证书信息。研究生毕业证封皮一份,博士/硕士学位证封皮一份。
代领证书:一般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本人领取,若确有特殊事由,请他人代为领取的话,需附上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亲笔签字的委托书,方可代领。委托书内,需至少包含以下信息,本人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因何原因委托何人(姓名、身份证号)领取毕业证和学位。他人代领后,建议先扫描,提前留存电子版,以免邮寄过程中出现意外。证书是不能补的,能补的只有相关证明。
委托培养定向生:证书需单位人力部门领取。但如果单位同意个人领取的话,请相关负责人邮件发给研究生科负责老师,说明单位同意其个人领取证书,一般是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或报名时单位盖章的负责人。
十、就业、落户及档案
1、关于签约。浙江大学已经全面实现了电子化签约,一般在每年的10月中下旬开始,分批次对毕业生开放电子签约系统,具体签约流程,学生需关注学院每年发出的关于毕业生签订电子化三方协议书的通知。
2、关于违约。学生慎重对待签约过程,避免随意、保底的心态。学生一旦签约成功,原则上不得再轻易提出解约,确实有需要的学生,必须要和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好,取得对方谅解。我校每一名毕业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努力维护个人和学校在用人单位中的良好形象。
对于确实有特殊需要办理违约的学生,流程如下:
(1)签约时间超过一个月,方可提出违约申请;
(2)学生登入就业管理系统后,点击【违约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若违约类型属于单位违约,则新接收单位可不填写,以上内容填写完成之后,点击申请违约;
(3)学生在系统里申请违约之后,需要提交违约纸质版材料:
①原单位解约函;②新单位接收函;③原三方协议书(未打印的学生可不用提交);
④个人违约情况说明;⑤就业协议解除申请表交到学院就业经办老师处。
(4)每位毕业生最多只能申请违约一次;
(5)原则上只有出现“新单位比原单位就业层次有所提高”、“录取公务员”、“考研升学”等情况,才可以提出违约;
(6)学院在收到完整的违约材料后,将在两个星期内审核相关材料,并在就业系统违约申请中给出同意或拒绝违约,请学生关注违约申请状态即可。若违约申请通过,学院将重新开放电子协议签约,学生直接与新单位签约即可。
3、关于落户。学生由于求学、就业等原因,会经常有生活居住区域的变动,因此就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就需要新的户口接受地同意接收(北京、上海需有接收证明方可),当前户口所在出具户口签证方可正常办理。
(1)北京落户问题。请毕业生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尽快确认是否可以获得落户指标。明确可以获得落户指标的,请在取得落户回函(绿联)后,尽快交至学院办理报到证、户口转移等手续;明确无法取得落户指标的,尽快到学院办理户口、档案返回原籍的手续;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向学院汇报协商后处理。
(2)上海落户问题。应届毕业生上海落户实行积分制,并且对整个操作过程把握的十分严格。因此,上海相关单位每年都会发布具体执行和操作的通知,请毕业生们严格按照当年度上海落户的通知精神到学院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3)其他地方落户。目前其它城市还未对大学生限制落户问题(深圳可能有,但基本没有什么问题),学生根据自身需要,办理户口转移即可。
4、关于档案。档案是学生个人履历的一个证明,在个人的成长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请大家务必重视,能够及时掌握自己的档案去向。本着“档随人走”的原则,无论学生毕业离校前是否有工作去向,均需要写明档案去向。
(1)学生档案原则上由各学院交学校机要通信服务中心负责转递,不得交毕业生自带。如果用人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可直接与学院联系。
(2)原则上每年9月31日前,学院将寄出所有当年7月份之前毕业的所有学生档案,对于因故需暂时保留在学院的学生档案,学生必须说明原因。特别提醒,学院暂时保留档案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3)如已进入党员发展阶段的同学,毕业生需告知所在党支部书记,支部书记按照党员发展程度对党建材料进行查询,查询无误后,会告知学院档案室进行邮寄其党建材料。
(4)由于个人档案极其重要,学院实行档案去向二次确认。学生个人在确保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体检表上交后,填写毕业生邮寄信息模板(详见文末附件2),按照格式要求填写档案邮递信息,发送至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档案管理邮箱:jxxy329@163.com,邮寄地址以发送邮箱的文件中填写地址为准,主题:档案寄送+学号+姓名。学院将根据收到邮件的顺序将档案依次寄出。如若学院在学生毕业离校后三个月未收到学生发送二次确认邮件,将按照就业系统档案寄送信息进行邮寄,邮寄顺序在发送邮件寄送档案之后。
其他离校相关事宜可参考:http://me.zju.edu.cn/meoffice/2023/0303/c6469a2937432/page.htm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
1.未参加学校统一的毕业照信息采集的同学,请到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补拍( 0571-85116233、87056261)。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交给学院研究生科刘子琦老师(此照片用于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glc@zju.edu.cn,邮件中说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关联学历注册信息。注意:电子版大小必须控制在16kb以内!(新华社压缩处理过的照片才可用于网上链接)。未能及时将照片及其电子版返回的将顺延至下一季申请学位。
2.有贷款的同学,请先去银行确认还款信息,以便日后“系统”能够顺利打印毕业证书。
3.申请涉密论文的同学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开题报告前就应办理)与学院研究生科老师联系(叶老师、刘老师:87951931)。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4月
附件:
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docx
附件8《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及答辩相关表格及文件》.doc
附件9《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工作暂行规定》.docx
附件10《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相关附件》.docx
附件11《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2024年10月修订)》.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