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集中答辩须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及学院学位申请相关文件规定,有以下情况的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机械-集中答辩沟通群”群的钉钉群号: 75055024257)。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集中答辩为隐名答辩,答辩过程不提及导师和研究所信息。
(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经专家评阅复审通过的研究生;
(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经过学术观点分歧申述通过的研究生;
(三)“总体等级评价”有2份及以上为“C(一般)”的研究生;
(四)超过基本修业年限6个月(不含6个月)至1年(含1年)且“总体等级评价”无“A(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五)超过基本修业年限1年(不含1年)且“总体等级评价”无2份及以上“A(优秀)”的硕士研究生;
(六)超过基本修业年限1年(不含1年)至3年(含3年)且“总体等级评价”无“A(优秀)”的博士研究生;
(七)超过基本修业年限3年(不含3年)且“总体等级评价”无2份及以上“A(优秀)”的博士研究生;
(八)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申请人。
集中答辩的流程如下:
(1)填写附件-集中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学科学位论文质量审核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时需提交一份答辩决议初稿(请注意硕士和博士格式不同,纸质版需导师签字,电子版发研究生科),答辩申请表和答辩决议初稿交研究生科,纳入集中答辩安排的计划;
(2)申请人做好随时参加答辩的准备:准备好PPT(经导师把关)、修改好论文;
(3)研究生科根据申请人专业情况,安排相应专家,确定答辩时间,告知申请人;
(4)申请人将隐名论文+答辩PPT发给研究生科,以便提前发给答辩专家;
(5)申请人将答辩纸质版材料(论文+评阅意见书+表决票,份数依据专家数量而定,答辩决议初稿纸质版导师签字确认)于答辩前一天交学院研究生科;
(6)答辩后,如答辩结果为暂缓通过,申请人需对论文做不少于30天的修改,修改后将论文和修改说明发研究生科,再次提交答辩专家评审,评审通过视为答辩通过(修改说明要尽可能详细的写清楚,答辩专家提出了哪些问题,做了怎么样的修改);
(7)答辩结果为暂缓通过,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及评阅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如申请人及导师认为论文已修改完善但修改时间未满30天,经申请人导师和论文质量审核小组审核通过,申请人导师可申请保荐并提交学科学位委员会审议,如审议通过,则进入学位审核程序;如审议不通过,导师在3年内不再具有研究生学位申请方面的保荐资格;如该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在后续论文抽检环节被判定为问题论文,将加倍扣减导师招生指标;
(8)集中答辩后,申请人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定稿后填写附件集中答辩修改定稿审核表,本表格可以替换答辩材料中应提交的修改定稿审核表。
(9)如博士生有大修改或学术分歧等情况,还需提交一份情况说明,以备学科学位委员会审议。
答辩通过后应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同普通答辩的研究生,须按照通知顺序整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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