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4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相关规定、《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规定(试行)》浙大研院〔2019〕24号以及《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办法》浙大发研〔2022〕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习计划(请关注班长转发的未通过名单,及时排查原因)
仔细核对个人学习计划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在系统提交个人学习计划并提醒导师审核。注意学习计划中所有课程应是已修读并且已取得学分。如有同学学分未满足培养方案要求,请注意秋冬学期选课时间,及时修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
2、读书报告(表格交给班长,下个学期开学统一交)
在系统录入4篇以上读书报告(需与专业相关),打印输出页,并请导师签字。要求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做读书(学术)报告或seminar 4次,其中至少公开在学科或学院的学术论坛做读书(学术)报告1-2次。读书(学术)报告考核通过计2学分。
3、开题报告(如去年已提交,请忽略,如未交过,交给班长,下个学期开学统一交)
在系统录入开题报告后打印存档页,请导师及参加开题的每位专家签字(至少三位专家以上),如去年已交,请忽略。开题需3名及以上的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组成,组长需由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考核小组应至少包含1名行(企)业专家(可为校外行业导师)。
4、论文中期进展考核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预审时,应至少提前5个月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本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分两轮进行。
(1)第一轮:7月30日前,由以导师及导师组成员为主组成的考核小组(副高及以上职称至少3名)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第一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无需参加第二轮考核。考核完成后,将第一轮考核表交给班长收齐。
注:第一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结果。
(2)第二轮:9月10日前,由学科点学位论文质量审核小组组织专家(副高及以上职称至少3名)对第一轮考核结果为“通过”或“暂缓通过”的硕士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通过”、“暂缓通过”。考核完成后,将第二轮考核表交给班长收齐。
注:第二轮考核结果为“通过”的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结果。
各系所学科负责人如下:
制造所 | 纪杨建(开物苑3幢346室) |
航空所 | 宋小文(开物苑3幢442室) |
机电系 | 李德骏(开物苑4幢420室) |
设计工程所 | 张树有(开物苑1幢305室) |
机械设计所 | 王林翔(开物苑2幢421室) |
5、专业实践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专业实践,专业实践一般应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专业实践完成后,需在系统中提交实践报告(不少于5000字)。申请学位前应通过专业实践环节考核。未通过专业实践考核的研究生,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专业学位硕士生:原则上,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以项目研究(校外实践)形式开展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系统录入:请专业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新)专业实践模块“实践安排”——“实践总结”进行填写,专业实践需先在“专业实践”板块录入“实践安排”且经校外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入“实践总结”。


“实践安排”可发起多条记录,但建议将多条实践安排合并成一个录入(因第二条记录必须在第一条记录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入,故无法同时发起多条),上传附件1《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博士实践安排计划表》,需学生本人及校内导师签字后的扫描版;
“实践总结”仅可发起一条记录,如有不同企业、不同时间段的实践证明(盖章),则需将其总结汇总成一个PDF后上传(即将附件2《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扫描件上传),需学生本人及校内导师签字后的扫描版。上传时如前置环节“实践安排”有多条记录,注意同时勾选后再上传,否则系统累计专业实践时间将不足一年。
注:“实践安排”与“实践总结”环节均需校外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审核,若不清楚自己校外行业导师是谁的同学,请及时与校内导师联系!
纸质材料提交:以班级为单位,研究生将附件1《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博士实践安排计划表》(盖章签字版)、附件2《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盖章签字版)和附件3《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实践训练安全须知》(盖章签字版)原件提交至研究生科。研究生科将集中审核,未提交专业实践报告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无法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将影响毕业进程。
注:若不清楚专业实践具体要求,可查看今年1月的“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2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环节的通知”http://me.zju.edu.cn/meoffice/2026/0119/c87676a3129118/page.htm
请各班班长在2026年9月21日前,收齐以下材料:
1.读书报告输出页
2.开题报告打印存档页
3.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第一轮、第二轮)
4.《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博士实践安排计划表》(盖章签字版)
5.《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盖章签字版
6.《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实践训练安全须知》(盖章签字版)原件
交至开物苑1-403研究生科(班长交的时候请附上“班级+学号+姓名”的清单,可在每位同学已提交的材料后面打勾,未提交的则为空白)。
以上,请同学们相互告知,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科(87951931,叶老师、刘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2026年7月
附件1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博士实践安排计划表.docx
附件2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docx
附件4: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2025年6月修订).docx
附件5:第一轮考核表格: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doc
附件6:第二轮考核表格: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