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外设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请注意部分助学金存在评选要求变化、本学期不参与评选等情况,参评助学金项目及要求见附件1);
4. 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外设助学金获得者(续助申请只限原受助项目,本轮不开放新申请和跨项目申请,可续助学生名单见附件2)。
二、续助申请流程
1. 4月1日18:00前,学生完成以下流程:
(1)项目申请。进入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下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续助项目名称,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详尽申请信息;
(2)附件上传。从本站下载并填写感谢信(附件3)、含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单pdf版(附件4),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附件3、4电子版;
(3)进度查询。进入ETA平台下“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可查看申请情况。
2. 4月5日18:00前,申请学生将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成绩专用章,成绩单右上角须手写均绩和排名)与感谢信(手写签字)一式一份,纸质版送至开物苑1幢409陈宇烽老师处。
特别提醒:
1. 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学生须提交放弃声明(附件6)至院系。
2. 学生申请表中无需学生本人签名,感谢信与放弃声明需附上签名。
3. 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联系人:唐溢禹
邮箱:yiyutang@zju.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校级外设助学金执行情况汇总表(续助).xls
附件5: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