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勤助贷补8号】关于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金色年华助学金项目的续助通知

时间:2023-10-12浏览:10设置

【本科生勤助贷补8号】关于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金色年华助学金项目的续助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管理办法》,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续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金色年华助学金项目聚焦资助育人,倡导发展型资助理念,以“资助、资志、资智”为宗旨,用爱与坚持,关心与包容,把资助工作切切实实做成一项育人工作,培育学生的乐于助人与回报社会的精神,鼓励和引导众多品学兼优的学生继续求学、奋发成才。

资助对象为2021级本科生,资助标准为10,000//年,资助总人数为150人,资助方式为连续资助。

二、申请条件

1. 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2. 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获得者(可续助学生参考名单见附件1);

3. 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5. 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6.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 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他外设资助。

三、申请流程

(一)1019日(周四)18:00,完成个人申报:

1. 系统申请。申请学生进入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选择服务类别”—“学生资助”—“社会资助”—“金色年华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提交信息;

2. 提交材料。在ETA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申请表(附件2)、2022-2023学年成绩单(附件3)、感谢信(附件4)、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附件53位帮扶对象填写)、汇总表(附件6);

3. 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四、其他

1. 放弃续助

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需提交感谢信(附件4)、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附件53位初高中填写)、放弃声明(附件7)至院系,院系连同其余材料一并上交。

  2. 未替换结对帮扶对象

   续助学生需将所获资助中的3000/年用于资助3位结对帮扶对象,预计在20243(具体时间待通知)提交帮扶对象资助资金划拨证明(如现金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电子回单等)。

3. 替换结对帮扶对象

续助学生需重新寻找相应个数的余杭区、临平区或自己所在家乡需要资助的初中或高中学生(已上大学的不再续助),资助标准为1000//年,并在受助期间,积极响应帮扶对象需求,提供学业等方面的帮助,受助学生可开具对接函,于20243(具体时间待通知)补充提交:《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附件8)、资助资金划拨证明(如现金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电子回单等)、帮扶对象在校证明(如学生证复印件或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信息汇总表等。

受助学生所在院系负责指导学生合理设计结对帮扶方案,并指导规范、有序、有效执行。


 附件1: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可续助学生参考名单.xls

 附件2: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docx

 附件3:电子版成绩单PDF格式导出操作指南.pdf

 附件4:感谢信.docx

 附件5: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3位帮扶对象填写).docx

 附件6: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7:放弃声明.docx

 附件8: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docx

 

联系人:朱同学 17799855035 zkq202212@163.com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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