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勤助贷补7号】关于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浙·时”梦想基金项目续助的通知

时间:2023-10-12浏览:10设置

【本科生勤助贷补7号】关于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浙·时”梦想基金项目续助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梦想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梦想基金续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基金以浙江大学发展型资助项目为依托,支持浙江大学资助对象学生自主申报梦想,助推追梦者成为圆梦人。梦想申请内容不限,例如:保研深造、出国留学、文化传承(技艺学习、宣传推广等)、公益服务(支教、助农等)、校园创业、兴趣爱好培养、帮父母完成一个心愿等。资助对象为浙江籍广西籍资助对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学年不低于8000/人,资助项目上限为在校期间一般不高于25000/人。

二、申请条件

1. 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2. 2022-2023学年“浙·时”梦想基金获得者(可续助学生参考名单见附件1);

3.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 成绩优良,有明确规划目标,且缺乏资源支持;

5.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三、申请流程

(一)1019日(周四)18:00,完成个人申报:

1. 系统申请。续助学生进入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选择服务类别”—“学生资助”—“社会资助”—“·梦想基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提交信息;

2. 附件上传材料。分阶段预算表(附件2、项目执行情况或结题报告(附件3)、汇总表(附件4);

3. 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四、注意事项

1. 若放弃资助(含未申请认定资助对象学生),学生须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或结题报告(附件3)、放弃声明(附件5)至院系,院系连同其余材料一并上交

2. 原则上,每期资助金额按学生在校学年分阶段进行发放。若申报者确有需要、项目设计合理,可予以一次性拨付或提前拨付,并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按计划规范使用

3. 本轮仅续助学生原申请项目,若项目已完成,学生计划申请新项目的,待后期新申请阶段开展。

4. 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它外设资助。


  附件1: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浙·时”梦想基金可续助学生参考名单.xls

  附件2:“浙·时”梦想基金项目分阶段预算表.xlsx

  附件3:项目执行情况或结题报告.docx

  附件4: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5:放弃声明.docx

 

联系人:朱同学 17799855035 zkq202212@163.com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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