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科学技术部、教育部、浙江省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0年9月修订)》(浙大发科〔2020〕17号),结合学院实际,修订《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将《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1年8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附件1: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1年8月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公示期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学院科研科sme_rd@zju.edu.cn。
科研科
2021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