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答辩、毕业离校流程

时间:2018-10-09浏览:3332设置

拟于20193月份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请参照如下的要求和流程:






一、时间要求    

参考
时间

主要内容

补充

2018111日前

2016级硕士生毕业学分自查:

1)个人学习计划是否提交;(2)个人学习计划导师是否通过。(3)学分是否满足要求。(4)有个人学习计划内课程是否修读完毕。

 

20181125日前

学院毕业资格审核并公布。

 

2018125日前

登录研究生院主页——《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信息系统》,完成相关答辩信息录入,并请导师审核:

1、录入读书报告4篇;

2、录入开题报告1篇(专家信息要填3位以上)。

 

20181225

根据是否达到条件确定是隐名还是具名评阅。由班长统计汇总后,连同申请明审的证明材料同时交给研究生科。

 

2019125日前

研究生上传学位论文,请导师进行网上确认;学院进行审核确认;

确认后的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进行网上送审评阅;

学生统一上交《浙江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

上传的论文要取消全部身份信息。


人信息中政治面貌要修改的请汇总给班长,再由班长统一发给学院团委张老师,xiaoyun-zhang@zju.edu.cn

2019315日前

各学科点安排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

答辩后以班级为单位,尽快将答辩后的材料交到研究生科。

允许参加答辩的研究生由学科点安排好答辩时间后,以班级(或答辩小组)为单位,来学院研究生科领取以下材料:论文评阅书、答辩表决票(每人3-5份)、学位申请书。

2019330

毕业及离校,统一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二、导师审核的登录网址及页面

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的“学生”栏目,完成“学习计划管理”、“过程管理”中的“读书报告”(4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过程环节的确认,并对其学位论文进行确认。请注意:涉密论文的论文题目、关键字,涉及到的论文内容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只注明 “另外提交”,其相关内容须直接填写(不能上网)到纸质学位申请书上。 

 

三、 学生提交申请

1)申请人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包括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两个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并达到机械工程学院有关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规定,经导师同意方可按答辩申请程序办理答辩手续。请注意:涉密论文的论文题目、关键字,涉及到的论文内容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只注明 “另外提交”,其相关内容须直接填写(不能上网)到学位申请书上。

2)学生上传论文并经导师确认后,由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生个人从系统中下载《浙江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单面打印),贴好照片,里面的基层党组织意见由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或德育导师填写并签字(请用钉书机分别装订好,离左侧1CM处订两个钉)。然后统一交给班长,由班长交至学院研究生科审核。

 

论文提交和送审有疑问请电话或邮件联系研究生科叶建芳老师

电话:87951931

邮件:yejianfang@zju.edu.cn

 

四、 明审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实行3本论文“双向隐名”方式组织评阅。满足条件的同学可申请部分具名评阅:2本论文具名评阅(由导师推荐评阅人),1本论文双向隐名评阅(由学院送外校专家评阅)。须在提出学位申请时同时将相应证明材料交到学院研究生科审核。 

 12016级以前的学生具体条件为: 

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CIEIS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不含会议论文收录),实行2本论文具名评阅(由导师推荐评阅人);或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者导师认为科研成果和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很高并愿意以信誉担保的,可由导师出具书面评价材料并提出申请,同时需有另一位硕士生导师共同担保。为确保论文质量,学院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抽检比例由主管副院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若抽检返回的3本论文评阅意见中,没有“优”或有“中”及以下的总体评价,将取消导师及共同担保人3年的推荐资格。  

   22016级及以后的学生具体条件:

1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CIS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或2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E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或获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有效授权证书)及发表(含录用)1EI刊物论文;或获得2项授权发明专利(有效授权证书)。

注:证明材料请按以下要求准备,并写好姓名学号。

 

期刊论文已录用请提供录用证明,已发表的请提供发表的论文首页,已检索(SCI/EI/ISTP)的文章只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专利请提供受理证明、授权证明,且证明的材料上要有本人姓名;

 

五、 论文评阅

1)毕业学位论文评阅实行网上评阅形式,学位论文无需打印纸质版。因此,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进行学位申请时上传的论文即为送审评阅论文

2)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为3名,评阅人应为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具有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家。3名评阅专家分别为:本院本专业1名,本院外专业1名,校外专家1名。

3)达到具名评阅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将导师指定的2位评阅专家的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交由研究生科负责送审。未达到具名评阅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其硕士学位论文实行3本论文“双向隐名”方式进行网上评阅。

4)评阅意见返回后,将由学院研究生办进行统一打印评阅意见书。

5)硕士研究生评阅费标准:300/本,共三本。

六、论文答辩

1)评阅书返回并同意答辩后,可组织进行论文答辩。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前,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管理系统,录入答辩准备信息(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等信息)同时,硕士生还应提前2天在我院范围内张贴学位论文答辩通告。

2)答辩时间安排好后,各答辩小组派代表来研究生办领取评阅意见书、答辩表决票、学位申请书。

3)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校内3-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外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如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时,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与评阅人只能重复1人。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5)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3-15天送达各答辩委员。

6)答辩过程必须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申请人本人在答辩前不得接触学位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本人不得接触答辩材料。

7答辩完成后,由研究生本人以管理员身份登录管理系统(用户名:25ms01,密码:zhedajx25),输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保存。

请注意: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涉密论文的答辩委员会决议一栏只填写结论(经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其相关内容须直接填写到学位申请书上。

注:所有答辩材料均须用钢笔认真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如采用打印,则签名处须用钢笔填写。

8)硕士研究生答辩酬金标准:答辩委员:200/人,答辩记录:60

七、答辩后上交材料

学生完成答辩后,需递交以下书面材料:

1)评阅书 3 份(每份都装订好,匿名的放最后);

2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1份(导师签字);

3独创性声明.1份(导师签字);

4)表决票;

5)答辩记录 1 份(答辩记录人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担任)(记录员签字);

6)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上述材料请按照标号顺序用夹子夹好不要装订在一起。

以上材料先交。待终稿论文定稿后,办离校手续时再把硕士学位论文2本交过来。

注:以上材料所有需签字的部分都需要用签字笔签好(包括纸质学位论文)。 

以上相关材料及表格均在“院网-研究生科-文件表格”里,下载《研究生学位申请及答辩相关表格及文件》(http://me.zju.edu.cn/meoffice/2016/0817/c6446a447250/page.htm)。 

八、毕业离校手续

 (一)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每年3月大批量毕业研究生由班长统一发放,其余时段毕业的零散研究生可在答辩后直接到研究生辅导员处(教一329,张晓韵老师)领取。 

1、填写注意事项:一定要用钢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封面上(学校一栏上方)写上学号,贴上照片(不得缺少),自我鉴定务必详写;

2、表内“班组(基层组织)鉴定”由班长(党支部)书记负责填写; 

3、表内“学校(研究单位)、导师对毕业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及对工作分配的建议”由导师填写;

 4、“学校(研究单位)意见”一栏由德育导师填写,须有德育导师签名。

 填写及上交程序:填好本人需填部分1→交给专业导师填2→交给班长填3→由班长收齐统一交给德育导师填4→德育导师填写之后,请班长点齐按学号顺序排好后交研究生辅导员。(已经提交过的班级和个人不用重复填写)

(二)电子离校单办理

答辩材料交齐后可办理电子离校单。请登录浙江大学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  ,该系统有相关的学生操作演示和导师操作演示。

1、导师:

学科审核通过后(大约在学位审核月份的25日左右),学生即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完成这一步骤,导师即可登录电子离校单系统对“导师”一栏进行审核通过。

2、学院资料室:

目前是博士毕业生上交3本纸质版,硕士毕业生上交2本纸质版(今后会改为只上传电子版,具体以毕业当年通知为准)。已批准的涉密论文不用上交。论文上交前请确保已提交了离校申请,只有提交了申请学院才能看到你的信息,才能予以审核。学院会分批统一审核处理。

论文封皮统一规定使用白色,正文部分双面打印。论文格式请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科学学位论文封面和专业学位论文封面参照各自格式。编写规则,封面样式均可在“机械学院网站—研究生科—下载服务”,下载《研究生学位申请及答辩相关表格及文件》(http://me.zju.edu.cn:8087/office/display.php?newsId=13701

上交论文须做有书脊(书脊上注明论文题目、专业、姓名、学校),硕士论文不需要英文题名页,其余页均需要,所有信息填写完整。

3、学院党委或团委:

党员请先办理好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与党支部副书记联系),学院会根据党支部副书记提供的办理名单统一网上审核。团员学院会统一审核通过,不用学生做任何操作。 

4、宿舍管理中心:

住宿学生一般在楼内办理离宿手续,如有其它情况请到8舍底层南侧宿管办办理。 

5、医保办:

请随带《公费医疗本》到玉泉校区医院门诊四楼403室办理。 

6、图书馆(借阅证):

请到图书馆科技分馆二楼流通大厅办理。

7、保卫处

请凭《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的红联)到玉泉校区保卫处(7舍南侧101室)开具迁移户口联系单,凭联系单到玉泉派出所(87969706)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然后凭户口迁移证再到保卫处办理电子离校。因办理出国等原因需要暂时保留户籍的毕业研究生可直接向保卫办申请户口缓迁。 

8、网络信息中心:

请到图书馆608室办理,可凭原缴费的校结算凭证退回账号余额,也可将余额转到校网其他账号。

9、图书馆(非涉密论文):

请到图书馆科技分馆二楼流通大厅办理,需提交一本纸质最终版学位论文,并上传最终电子版。

10、计财处(学费):

有欠缴培养费的学生应当先结清款项,方能办理离校手续。请到玉泉校区公管学院1楼核算中心办理。 

11、计财处(暂借款):

有暂借款的学生应当先结清款项,方能办理离校手续。请到玉泉校区公管学院1楼核算中心办理。

12、学院研究生科

待前面所有离校手续都完成十分钟之后,“学院研究生科”会自动通过。

(三)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离校手续全部完成后,即可打印出电子离校单,本人签字,持电子离校单、学生证到学院研究生科(教一322叶老师处)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位照片,同时注销研究生证。另外,机械电子控制工程研究所的毕业生还需另交一份离所单,设计与产品创新研究中心的毕业生需要在电子离校单上加盖所长印章或签名。

 所有毕业研究生均有1份中文毕业证,1份中文学位证,1份英文学位证。领取时请勿遗漏和错拿。 

(四)就业、落户及档案

 1、关于签约。浙江大学已经全面实现了电子化签约,一般在每年的10月中下旬开始,分批次对毕业生开放电子签约系统,具体签约流程,学生需关注学院每年发出的关于毕业生签订电子化三方协议书的通知。

 2、关于违约。学生慎重对待签约过程,避免随意、保底的心态。学生一旦签约成功,原则上不得再轻易提出解约,确实有需要的学生,必须要和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好,取得对方谅解。我校每一名毕业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努力维护个人和学校在用人单位中的良好形象。

对于确实有特殊需要办理违约的学生,流程如下:

1.签约时间超过一个月,方可提出违约申请;

2.学生登入就业管理系统后,点击【违约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若违约类型属于单位违约,则新接收单位可不填写,以上内容填写完成之后,点击申请违约; 

3.学生在系统里申请违约之后,需要提交违约纸质版材料:

①原单位解约函;②新单位接收函;③原三方协议书(未打印的学生可不用提交);

④个人违约情况说明;⑤就业协议解除申请表交到学院就业经办老师处。 

4.每位毕业生最多只能申请违约一次; 

5.原则上只有出现“新单位比原单位就业层次有所提高”、“录取公务员”、“考研升学”等情况,才可以提出违约; 

6.学院在收到完整的违约材料后,将在两个星期内审核相关材料,并在就业系统违约申请中给出同意或拒绝违约,请学生关注违约申请状态即可。若违约申请通过,学院将重新开放电子协议签约,学生直接与新单位签约即可。

 3、关于报到证。“报到证”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一般情况下,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院会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1.北京、上海就业学生在落户确定,落户回函交至学院后再开具报到证。

 2.一个毕业生只允许签发一份报到证、一个学生只打印一次报到证;

 3.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白联归入学生档案,红联(研究生)或蓝联(本科生)由本人领走,在前往就业单位报到和办理户口迁移时使用;

 4.报到证原则上必须由本人领取,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被委托人必须出具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

 5.每年7月份之前毕业的学生,报到证最晚在831日之前开出,在此之前仍未确定报到去向的学生,报到证直接开回生源所在地(原籍),之后确定了报到证去向,需要重新开具报到证的,请办理改派手续。

 备注:报到证遗失请及时申请补办,毕业后超出两年不予签发新就业报到证,浙江省教育厅将根据毕业生毕业时的派遣记录出具报到证派遣证明。 

4、关于改派。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因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831日前,改派手续在学院办理(每月的最后一星期上班时间集中办理),暑假期间也可在就业中心办理。831日后,改派手续需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1.在浙江省内跨市(县、区)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请直接带齐材料到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不需经过浙江省教育厅审批。

2.跨省调整就业去向,或者由市级单位调整至省级、中直单位,以及由省级、中直单位调整至市级单位的,毕业生需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注意办理的时间节点)。

5、关于落户。学生由于求学、就业等原因,会经常有生活居住区域的变动,因此就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就需要新的户口接受地同意接收(北京、上海需有接收证明方可),当前户口所在出具户口签证方可正常办理。 

1.北京落户问题。请毕业生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尽快确认是否可以获得落户指标。明确可以获得落户指标的,请在取得落户回函(绿联)后,尽快交至学院办理报到证、户口转移等手续;明确无法取得落户指标的,尽快到学院办理户口、档案返回原籍的手续;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向学院汇报协商后处理。

 2.上海落户问题。应届毕业生上海落户实行积分制,并且对整个操作过程把握的十分严格。因此,上海相关单位每年都会发布具体执行和操作的通知,请毕业生们严格按照当年度上海落户的通知精神到学院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3.其他地方落户。目前其它城市还未对大学生限制落户问题(深圳可能有,但基本没有什么问题),学生根据自身需要,办理户口转移即可。

 6、关于档案。档案是学生个人履历的一个证明,在个人的成长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请大家务必重视,能够及时掌握自己的档案去向。

 1.学生档案原则上由各学院交学校机要通信服务中心负责转递,不得交毕业生自带。如果用人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可直接与学院联系。

 2.原则上每年831日前,学院将寄出所有当年7月份之前毕业的所有学生档案,对于因故需暂时保留在学院的学生档案,学生必须说明原因。特别提醒,学院暂时保留档案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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