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械工程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22浏览:352设置


各有关博士研究生:

为了更好地落实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培养环节,根据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7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和《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中各项具体要求,学院团委定于1024日(周二)举行2017年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其他形式类社会实践成果验收评审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答辩时间:10241400

答辩地点:教1-333会议室

参与对象:见附件1

1、每名学生都需要参与答辩,答辩限时3分钟,如果有评委提问,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答辩围绕“实践目的、项目选题、时间进度安排、实践成效、实践单位反馈”几个方面展开。

2、请准备3分钟的PPT材料,并于1023日晚上20点前,发送至zjujxxytw@163.com,并命名为学号+姓名-研究生社会实践,邮件主题命名相同。

3、答辩之前请在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系统中提交所有所需材料。

4、答辩请携带纸质版附件2:个人总结,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果、评定汇总表,附件4: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

5、答辩会时间为1024日下午14:00开始,地点在教1-333,具体时间顺序见附表,请同学们务必提前15分钟候场。

6请还未在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系统中上传相关资料的同学立即按要求上传文件。

评审会上验收各实践团队成果。无故未参加评审会、无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个人,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直接记为“不通过”,需重新申请社会实践,否则不能如期毕业。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老师  87951931

           戚同学    18069875961


附件1:博士生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答辩顺序及时间.xlsx

附件2:个人总结.doc

附件3: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果、评定汇总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doc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工作小组

20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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