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时间:2026-09-24浏览:10设置

各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5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两项奖学金以下合并简称奖学金)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专科生。现将做好2026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二、申请名额

 

奖学金名称

学段

等级

奖励金额(元)

名额

小计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硕士

特等奖

20000

1

19

一等奖

10000

2

二等奖

7000

4

三等奖

5000

8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博士

一等奖

15000

1

二等奖

10000

1

三等奖

7000

2

台湾学生奖学金

硕士

特等奖

20000

1

20

一等奖

10000

2

二等奖

7000

5

三等奖

5000

10

台湾学生奖学金

博士

二等奖

10000

1

三等奖

7000

1


三、申请流程

请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一式二份,同一奖项的无需勾选等级,待评选完毕后学校会统一填写)、《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6年9月30日前上交。

电子材料以“姓名+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zjujxxytw@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暂不提交。

如有疑问可咨询:张老师,87951522。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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