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批,学院党委会把关以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现将拟同意的教师校外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9月11至2026年9月18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人事科反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7951181,邮箱:sme_hr@zju.edu.cn
序号 | 姓名 | 兼职类型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兼职期限 |
1 | 宋秀菊 | 企事业单位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 | 研究员 | 批准之日起-20270910 |
2 | 张斌 | 企事业兼职 | 南昌大学 | 兼职教授 | 批准之日起-20320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