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批,学院党委会把关以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现将拟同意的教师校外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8月25至2026年8月31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人事科反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7951181,邮箱:sme_hr@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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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批,学院党委会把关以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现将拟同意的教师校外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8月25至2026年8月31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人事科反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7951181,邮箱:sme_hr@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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