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各党支部讨论确定、机械工程学院党委预审,拟接收下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公示如下:
1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 陈晨 |
2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党支部 | 户家宝 |
3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设计工程所硕士第二党支部 | 黄家鑫 |
4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支部 | 柯路南 |
5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李祥 |
6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李郑阳 |
7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林芷彦 |
8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党支部 | 鲁文骏 |
9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 罗悦宸 |
10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阮文斌 |
11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宋华羽 |
12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 王睿 |
13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流体动力与智能控制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党支部 | 魏齐飞 |
14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吴何然 |
15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 吴可豪 |
16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吴卓能 |
17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 徐馨韵 |
18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叶润正 |
19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 张万德 |
20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张洲洁 |
21 |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 周泉 |
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时,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机械工程学院1-409
电话:0571-87951522,邮箱:sme@zju.edu.cn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