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6届毕业本科生: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公安机关集体户口相关管理规定,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现将毕业生户口迁出和离校手续的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迁出和电子离校申请程序
本次通知主要面向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的毕业生,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学院统一办理的,由本人自行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
(一)学院统一办理程序
1.请能够毕业且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同学按照《本科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1)要求6月12日17:00前确认相关信息并填写《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机械学院)》,https://f.wps.cn/g/9qSDEKdo(该填写信息将用于户口迁移,请大家仔细核对填写内容),逾期请自行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学生单独办理程序)。
2.安全保卫处在收到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到辖区派出所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并在毕业典礼前把“户口迁移证”统一移交各学院,学院收到后将通知各班级领取和发放至学生本人。
3.学生本人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全保卫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学生则不需自行上传“户口迁移证”。
4.注意事项
(1)如无法确保按时毕业,请勿填写此表集体迁出。户口一旦迁出,无法恢复。待毕业后,本人可自行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户口无论迁往何处(尤其迁往北京、上海的),都需提前与户口迁往地的辖区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和迁户要求后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对于后续仍在现校区升学就读,且自愿选择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安全保卫处将按照学院提供的《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上的信息给上述毕业生统一通过电子离校,户口不予迁出。在本校继续升学的毕业生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或现家庭地址。
(4)对于后续在本校升学就读校区有变更,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安全保卫处将按照学院提供的《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上的信息给上述毕业生统一通过电子离校,但6月份不予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学生本人在当年研究生开学报到前,自行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按照2026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落户要求将本人户口迁移至就读学院(系)所在校区。
(5)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校区 | 地址 | 邮箱 | 电话 |
紫金港 | 纳米楼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安全保卫处窗口 | zjuabc@zju.edu.cn | 88206065 |
玉泉 | 7舍101室 | 888666@zju.edu.cn | 87952295 |
西溪 | 西三教学楼127室 | 0010461@zju.edu.cn | 88273229 |
之江 | 二号楼北平房 | xiaping@zju.edu.cn | 86592733 |
(二)学生单独办理程序
1.户口在紫金港、玉泉、西溪校区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之江校区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到之江校区保卫办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再到九溪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继续在浙大升学,也可在此栏上传本人升学的“录取通知书”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
4.如委托他人代办户口迁移证需提供如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户口无论迁往何处(尤其迁往北京、上海的),毕业生都需提前与户口迁往地的辖区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和迁户要求后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一旦迁出,不能恢复。
派出所咨询电话和受理地点:
紫金港公安户籍窗口:87281369,东四教学楼一楼公安综合服务大厅
玉泉派出所:56887833,外东山弄55号
西溪派出所:88805178,武林巷55号
九溪派出所:86591045,之江路60号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电子离校申请程序
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在离校系统中勾选“户口不在学校”,并且上传本人现户口个人页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全保卫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单独申请。
原通知:https://zhfw.zju.edu.cn/2026/0605/c4903a3175372/page.htm
如有问题可咨询:
邵老师 0571-87951787
段老师 ymduan@zju.edu.cn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