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组织管理,提升项目质量与育人成效,现启动第二十一期NSEP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准备
各团队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项目结题表》(附件1),撰写结题报告(样例见附件2)。
二、院级项目结题安排
1.电子材料提交:6月1日12:00前将项目结题表(附件1)、结题报告(附件2)、汇总表(附件3)打包发至wenqi_shao@zju.edu.cn
各材料命名格式:结题表/结题报告/汇总表+第二十一期NSEP+项目序号+立项负责人姓名。压缩包命名格式:第二十一期NSEP结题+立项人姓名。
2. 纸质材料提交:6月1日17:00前将项目结题表(指导老师签字,一式一份)交至开物苑1-409邵老师处。
3.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管理办法》(http://www.xgb.zju.edu.cn/2024/1028/c53400a2980790/page.psp)。
如有问题,请联系:0571-87951787 邵老师
附件1: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项目结题表.doc
附件2: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项目结题报告(样例).doc
附件3:【单位】第二十期NSEP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xlsx
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