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校外兼职公示

时间:2026-05-07浏览:10设置

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批,学院党委会把关以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现将拟同意的教师校外企事业单位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所在部门姓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期限
精密工程与微纳技术研究所李璟比亚迪基础科学研究院技术专家批准之日起- 20270507


公示期自2026年5月72026年5月13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人事科反映。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7951181,邮箱:sme_hr@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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