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环节的通知

时间:2025-06-26浏览:1479设置

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规定(试行)》浙大研院〔201924号以及《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办法》浙大发研〔202240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年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要求,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审核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 通知适用对象

1.202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2023专业学位普博生、2023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生。

注:2024级及之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将参照此办法执行。2023级及之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请加钉钉群“机械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群”群号:127855004316后续事宜将在钉钉群内通知,请大家相互转告,务必入群!)


二、 专业实践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专业实践,专业实践一般应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专业实践完成后,需在系统中提交实践报告(不少于5000字)。申请学位前应通过专业实践环节考核。未通过专业实践考核的研究生,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专业学位硕士生:原则上,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以项目研究(校外实践)形式开展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三、 专业实践形式

专业实践按照“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通过实践达到基本熟悉本行业工作流程和相关职业及技术规范,培养实践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实践内容包括安排去校内外基地、合作单位参观、体验、实践训练、开展课题研究等。专业实践一般依托实践基地和合作单位提供的研究项目或实践岗位进行,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可依托原工作单位进行实践。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由研究所选派学生进入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结合论文工作进行专业实践。

2.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企事业单位实际应用背景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结合论文工作到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3.进入企事业单位,参与科研或工程项目、技术岗位锻炼以及其他形式实践等。

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联合导师)“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制定个性化的专业实践计划。校外导师一般来自实践基地或合作单位,负责属地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活动。根据《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行业导师选聘与管理办法》规定,经申请/推荐、审核可认定为院级/校级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校外导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学院每年将在秋学期统一开展校外行业导师选聘工作。


四、专业实践提交

(一)系统录入

即日起至920日,请专业学位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新)专业实践模块“实践安排”——“实践总结”进行填写,专业实践需先在“专业实践”板块录入“实践安排”且经校外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入“实践总结”。

 “实践安排”可发起多条记录,但建议将多条实践安排合并成一个录入(因第二条记录必须在第一条记录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入,故无法同时发起多条),上传附件1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博士实践安排计划表》,需学生本人及校内导师签字后的扫描版

 “实践总结”仅可发起一条记录,如有不同企业、不同时间段的实践证明(盖章)则需将其总结汇总成一个PDF后上传即将附件2《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扫描件上传学生本人及校内导师签字后的扫描版上传时如前置环节“实践安排”有多条记录,注意同时勾选后再上传,否则系统累计专业实践时间将不足一年。

注:“实践安排”与“实践总结”环节均需校外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审核,若在查看钉钉群内excel文档(校外行业导师汇总表)后,仍不清楚自己校外行业导师是谁的同学,请及时与校内导师联系!

二)纸质材料提交

20259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研究生将《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博士实践安排计划表》盖章签字版)、《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盖章签字版)和《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实践训练安全须知》(本人签字版)原件提交至研究生科。研究生科将集中审核,未提交专业实践报告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无法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将影响毕业进程

春季入学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生在此阶段提交计划。

研究生按计划有序开展专业实践。鼓励有条件的研究生提前进入专业实践环节实践安排”申请一般最早不早于入学时间,最晚不晚于第一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总结完成最晚不晚于第三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应仔细阅读附件3《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实践训练安全须知》,实践期间,接受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不明事宜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科:老师叶老师,电话:0571-87951931,地址:开物苑1-403研究生科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20256



附件1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博士实践安排计划表.docx

附件2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docx

附件3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实践训练安全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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