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院系组织评审并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2)。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对应申报书,以“浙江大学+项目名称”规范命名,提交Word版本、PDF盖章版和纸质稿(由学院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
2.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按照表格提示填写信息。
3.请于2025年3月12日前,将所有附件材料统一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anqingxu@zju.edu.cn,纸质稿交到开物苑2-310门口的箱子中。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团队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三人。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学院将组织专家差额评审,所有项目材料将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优先级排序。
3.做好过程管理,注意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4.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中期考核通过后,学校将给每个项目负责人单独授权经费。
联系人:徐同学,刘老师
联系电话:wanqingxu@zju.edu.cn , 0571-87951522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