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勤助贷补19号】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21浏览:10设置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现启动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认定资助对象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3.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在线办理,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4.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附件2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处手写签字(姓名和日期);

5.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提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6.将本班申请表(一式一份)汇总提交至开物苑1-409邵老师处,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将完成认定审核工作。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

(一)学生确认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服务大厅板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3.进入学生信息版块,选择学生资助类别下资助对象,确认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附件4)交至开物苑1-409邵老师处,并按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附件5)交至开物苑1-409邵老师处

 

三、时间安排

32日前,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联系方式:

黄同学 22425032@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024版).docx

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4: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5: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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