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资助】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7浏览:12设置

各系所,各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现将2023-2024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及要求

参评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生需已通过中期考核,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

参评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 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 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 参评学年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 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其中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

学业优秀奖助金标准  单位:元/·

类别

博士生(中期考核后)

硕士生

(二年级及以上)

一等(<=40%

12000

1000

二等(>=60%

8500

500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以所为单位开展评选工作,请各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注重考察学生在学术(实践)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评选结果需在所内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请各所填写《机械学院2023-2024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1),并于12217:00前报送至学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0180951@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紫金港校区开物苑一幢409李灵老师处。

3)学校将于寒假前一次性发放学业优秀奖助金。

如有疑问,请联系:李老师,87951522


附件1:机械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资助委员会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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