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24年度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检查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4-11-27浏览:10设置

  根据浙大本发〔202116号《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和和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附件1),2024年度科研训练项目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我院参与项目32项(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机械工程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开展中期检查,采用PPT汇报形式。

二、检查要求与内容

  1.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kyjs.zju.edu.cn/kyjs#/preview)(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中期检查。流程:项目负责人填报中期检查表——>导师批阅中期检查表——>学院组织专家中期检查——>评定中期检查结果。

 2.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按申报书计划进度实施情况;项目阶段性成效等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检查结果评定:通过、暂缓通过、中止三个层次。

 4.根据学院“宽进严出”的原则:原则上中期检查淘汰率不低于10%,期末检查淘汰率不低于5%

三、进程安排

 122日前,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系统填报中期检查表。

 126日前,项目负责人联系指导教师批阅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在管理系统完成批阅中期检查表。

 1212日下午17:00,项目负责人从系统打印由导师评阅后生成的pdf《中期检查表》《浙江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记录本》交学院本科教学科(开物苑1-407)。材料提交时间:8:30-11:3013:30-17:00

 12月中旬,学院组织专家分组进行中期检查。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经费报销

  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报销目前已基本完成,如有项目组未在此前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审核的,请务必于125日前到开物苑1-407本科教学科办理发票审核、报销事宜,逾期将不予办理。(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具体报销要求详见118日钉钉群通知)。

五、其他

   凡参加科研训练、科研实践项目的学生,只有参加和完成全过程(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答辩),方可记第二课堂科研训练相应学分。对于无故或随意放弃项目研究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扣除第二课堂相应学分。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度机械工程学院创新创业训练和科研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名单-32项.xls

 

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科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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