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资助】关于申请2024年第二批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4-11-07浏览:14设置

各研究生:

为帮助本校学生缓解因重大疾病或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现启动2024年第二批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和标准

 1.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具体病种详见附件1),可申请首次确诊重大疾病补助。

 2.一年度内,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超过人民币3000元,可申请大额医疗费补助。

 3.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生活特殊困难。

 

二、补助工作安排

 1.符合条件的学生:11月18日前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开物苑1-409李灵老师处,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1)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2)一年度内各次住院病程录、出院小结(记录)、各次的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规定病种门诊就诊记录和门诊发票等必备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以上申请表与证明材料线下提交纸质版后,请将电子版连同填写完的附件3汇总表打包同步发送至530180951@qq.com,文件命名为:“第二批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姓名”。

 联系人:李老师,87951522


附件1: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2019年7月修订).pdf

附件2: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申请表.docx

附件3: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汇总表.xlsx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资助委员会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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