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2023-2024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和程序
详见《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请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4)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23年度(2023—2024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三、推荐说明
(1)申报者需有当年度在校期间获得奖励情况,2024年新入学的新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2)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请相关院系开具获奖证明。
四、申请时间
申报个人请于10月24日下午17:00前将个人相关纸质材料,交至开物苑1-409; Word版及PDF版(附2签字扫描)电子材料发送至zjujxxytw@163.com(邮件请命名为“【康恩贝】张三”)。
疑问咨询:李老师、宋同学
联系邮箱:zjujxxytw@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