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评奖评优10号】机械工程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学生“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

时间:2024-09-25浏览:12设置

各位机械工程学院本科2122级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2021级、2022级本科生。

二、个人荣誉称号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3)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类别及评定方法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包括学业优秀标兵、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等。

评定依据:学业优秀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评选以《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

四、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比例

(一)学业优秀标兵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

(二)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评选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标兵由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推荐,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不占各学院名额。

(三)学业进步标兵由系统生成,无需申请

五、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办法与流程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由学生自行自主提出申请,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

申请流程: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选择“个人荣誉申请,选择需要申请的荣誉,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

六、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时间:2024.9.29-10.2

学院评定时间:2024.10.3-10.4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孙茜雅同学:18312925876  

邵文琦老师: 0571-87951787


附件1: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细则.pdf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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