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资助】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费缓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4浏览:18设置

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资助政策,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学费的新生或老生,可于每学年开学前申请学费缓交,并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可申请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类型1: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2)类型2:已办理或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3)类型3:其他有学费缓交需要的研究生。

若申请时还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先办理“学费缓交申请”,并于后期进行补认定(认定流程请关注研工部、各院系后续通知),认定通过后“学费缓交申请”方可生效。

二、缓交期限

1)取消“学费缓交”资格:如未成功认定为经济困难生,学校将终止该生学费缓交流程,该生须于20241231日前完成学费缴纳,否则将影响新学期注册及各项评奖评优、资助发放等工作。

2)针对“类型12”:成功办理贷款但贷款金额不足以覆盖学费的研究生,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否则将影响新学期注册及各项评奖评优、资助发放等工作。

3)针对“类型2”:如成功认定为经济困难生,但未成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该生的学费缓交类别自动转为“类型3”。

4)针对“类型3”:最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否则将影响新学期注册及各项评奖评优、资助发放等工作。

三、申请流程

1)纸质材料:

1.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交《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

2.其他材料(根据个人情况提交)

  以上纸质材料上交至紫金港校区开物苑1409室(李灵老师)

2)电子版材料:

1.所有人均需提交《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和《机械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

2.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需提交《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电子版(Excel)打包命名为“姓名+学费缓交申请材料”发送至19971249316@163.com邮箱

3请于9月9号前提交以上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四、后续缴费流程

  标蓝部分的缴费方式详见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的附件2)和“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4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该通知的附件1

五、联系方式

1)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0571-88981730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请咨询中国银行浙大支行,0571-87967386

3)划扣学费和退还贷款余额相关问题:请咨询浙江大学计财处,0571-88206339

4)如有其他疑问:王同学  19971249316@163.com  19971249316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附件2:《机械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xlsx

附件4:学费入账办理流程.docx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资助委员会

20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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