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接】关于做好机械工程学院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20浏览:10设置

学生党支部及2024届毕业生党员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201956日下发)《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涵盖范围

36912月份毕业的学生党员(包括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二、转接流程及类型

每年度36月份毕业季,党建中心统一收集各支部毕业生党员填写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留存采集表信息给予团委进行离校审核,并省外转接且去向不支持跨省转接的同学开具介绍信并发放。

1.线上组织关系转接

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已开通跨省转接功能,各支部库中的党员可以进行线上流转。

对于省内转接去向省份支持跨省转接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收到党员发来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并确认无误后,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督促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在系统上确认接收。对方接收后,组织关系转移完成;对方若未接收,党支部对该党员仍负有教育管理责任。

2.线下组织关系转接

对于仅支持线下转接的党员组织关系党建中心将根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里面的信息开具纸质介绍信

开具纸质介绍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领取后交党员本人督促其尽快赴拟转入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防止“口袋党员”产生;同时,要高度重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反馈情况,及时督促接收单位党组织1个月内反馈纸质介绍信回执确保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真正转出、落实。

3.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校

对于出国(境)学习研究,暂时将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党支部要安排专人每半年至少联系1次。保留组织关系党员一般不计入组织生活应到人数,保留期限到期或满足转出条件的,要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出。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党员务必在离校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表”支部为单位提交给党建中心,否则离校审核的团委办公室审核环节无法通过(无需党员个人去团委)。对于省内转接和去向省份支持跨省转接的党员,团委老师在收到信息采集表且支部完成线上转接会审核并通过其离校申请;对于省外转接党员且去向省份无法进行线上转接的同学,将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委老师在收到信息采集表且党员本人领到介绍信会审核并通过其离校申请。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由党员本人接转、携带,并务必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抬头所去党组织接转,并将回执拍照并邮寄给支部书记,由支部书记交由党建中心。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造成介绍信过期失效,本人将成为“口袋党员”,这是党员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依据党章规定将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学生党员毕业后,其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一律不准挂靠原单位。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问题请联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确认,或直接联系:

李老师 0571-87951522

赵同学 15890101377


附件:毕业生信息采集(模板).xlsx


中共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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