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离校】关于2024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及离校手续的通知

时间:2024-06-14浏览:10设置

各位2024届夏季毕业本科生: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公安机关集体户口相关管理规定,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现将毕业生户口迁出和离校手续的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迁出和电子离校申请程序

毕业生户口迁出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学院(系)统一办理的,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办理。

本通知只进行学院统一办理程序,如因个人原因需自行办理请查看通知末尾原通知。

1.请所有今年毕业的、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同学按照《附件1:本科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doc中的要求在617日(周一)中午12点前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浙大表单:https://form.zju.edu.cn/#/dform/genericForm/9aD1LPPd,不确定自己户口是否在学校的同学可联系安保处查询,逾期需自行办理

2.学校安保处将于毕业典礼前把《户口迁移证》统一移交给学院,届时再以班级为单位领取和发放。

3.同学拿到《户口迁移证》后,需在电子离校单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保处网上审核。如电子离校单中安保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上传“户口迁移证”。

注意事项:

1)学院将对学生户口迁出资格进行审核,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请勿上报信息。户口一旦迁出,不能恢复。户口无论迁往何处,都需提前与户口迁往地的辖区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后再填写户口迁入地址。

2对于后续仍在现校区升学就读,且自愿选择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安保处将按照学院(系)提供的《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上的信息给上述毕业生统一通过电子离校,户口不予迁出。

3对于后续在本校升学就读校区有变更,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安保处将按照学院(系)提供的《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上的信息给上述毕业生统一通过电子离校,但6月份不予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开学报到前,自行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按照2024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落户要求将本人户口迁移至就读学院(系)所在校区。

在本校继续升学的毕业生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或现家庭地址。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应校区办公室电话。

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校区

地址

邮箱

电话

紫金港

纳米楼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14号窗口

zjuabc@zju.edu.cn

88206065

玉泉

玉泉校区7101

888666@zju.edu.cn

87952295

西溪

西溪校区老医院202

0016459@zju.edu.cn

88273229

之江

之江校区二号楼北平房

0018576@zju.edu.cn

86592777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电子离校申请程序

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勾选“户口不在学校”,并且上传本人现户口个人页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保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单独申请(电子离校单相关事项,待后续通知)。

三、毕业生挂靠人才集体户指南

应届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落户杭州,暂无法及时将户口迁出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申请挂靠杭州市西湖区人才集体户(地址:文一西路858号),申请流程详见原通知。

如有问题可咨询:

陈老师 0571-87951787


原通知地址:

http://bwb.zju.edu.cn/2024/0606/c72576a2930408/page.htm


附件1 本科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doc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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