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4浏览:10设置

各系、所位研究生德育导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德育导师积极性,发挥研究生德育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和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对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1)。

2.研究生评议:学院通过述职、测评、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组织相应党支部(班级)的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评议。对评议过程中普遍存在不满意意见的德育导师,原则上考核不予合格。

3.学院考核:学院根据所在单位的考核细则,结合德育导师个人总结、工作纪实、研究生评议结果等,对德育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4.等级确定:学院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确定每位德育导师的年度工作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德育导师,经学院推荐可参评当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荣誉称号。最终被推荐参评的德育导师(另行通知)还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见附件3

5.材料提交:请各位研究生德育导师2024614前填《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并发送至邮箱zjuliling@zju.edu.cn

三、结果运用

1.学院将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切实健全队伍激励保障机制,充分激发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对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3.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联系人:李灵 87951522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202464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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